索 引 号:005279426/2016-00008 | 主题分类:对外事务/外交、外事/业务信息/出国管理 | |
发布机构:金水区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对外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1-04 | 发布日期:2016-01-0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有关规定,申办邀请外国人来华手续,自2011年1月1日起,需提供下列材料:
1、请示文件。根据邀请单位隶属(或属地)关系,请示文件由局(委、办)或县(市)、区人民政府向郑州市人民政府出示,内容包括邀请单位的基本情况;被邀请人的姓名、性别、职务、国籍、护照号码、来访目的、拟来访时间、停留期限、离境时间、人数、外国人来郑后行程安排、与邀请单位的业务关系;外国人来访费用负担情况。
2、资质证。实际邀请单位注册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邀请外籍教师的需提交《聘请外国专家资格单位认可的批复》)。
3、工作许可证明。申办Z字签证邀请的,需提供外国专家局签发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发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4、经营活动证明。申办从事商务活动的,实际邀请单位需提供从事经营活动的文件(如出口单据、完税证明、合同等)。
5、被邀请外国人护照复印件和以往来华签证记录、从事行业、任职情况、任职简历、健康检查证明及个人保险复印件等。
6、个人及非公单位被邀请外国人来华需提供在郑日程、往返机票预订单、在华居住酒店预订单。
7、邀请单位与被邀请外国人的合同、协议或意向书。
8、保证书(内容包括提交被邀请人相关信息真实有效;被邀请人在华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能够得到有效保障;实际邀请单位将敦促、监督被邀请人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并按时出境,同时向邀请函的审发单位反馈信息;如被邀请人在华有违法犯罪行为,实际邀请单位将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人代表亲笔签名,盖公章)。本表电子表格见附件1。
9、被授权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视情提供被邀请人的无犯罪证明)
10、实际邀请单位应提供3份书面《邀请函》。本表电子表格见附件2,也可在郑州市人民政府外侨办网站“涉外管理”栏目第二项下载。
11、邀请单位认真填写《邀请外国人来豫签证申请表》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批盖章。本表电子表格见附件3,也可在郑州市人民政府外侨办网站“涉外管理”栏目中第一项下载。填写该表格时应注意,不可申请多次入境。需提供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邀请外国人来豫签证申请表》中的签证地点指被邀请人申请来华签证的中国驻外使领馆所在城市,而不是指被邀请人的护照签发地或居住地,请在填写《邀请外国人来豫签证申请表》中的签证地点一栏时详细询问被邀请人。
12、邀请单位须对自己的邀请行为负责,并接受政府外侨部门的监督和查处。如触犯法律,将由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备注:
1、提交的所有材料请用A4纸,勿使用钉书针。
2、申请材料如为复印件的,须加盖单位公章;申办单位自行提供材料需盖本单位公章。
3、请注意: 邀请单位将签证通知函发给被邀请人,被邀请人持此函前往我国驻外使领馆申加入境签证手续。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金水区外侨办地址:东风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西北角(金水区机关大院711房间);联系电话:86566958
郑州市外侨办地址:互助路与嵩山路交叉口西南(市人大院3号楼632房间);联系电话:67186107
附件1.保证书
2.邀请函
3.邀请外国人来豫签证申请表
郑州市金水区外侨办
二〇一六年一月四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