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139110/2016-0001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河南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 关 键 词: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1-07 | 发布日期:2016-01-0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金水辖区各企业:
根据《郑州市科技型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郑州市科技局决定组织开展科技型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在金水区辖区内注册、符合《办法》中认定条件的企业法人单位。
二、申报流程
郑州市科技型企业认定工作与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管理工作相互衔接,共同采用“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管理系统”进行。
1、请企业在“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后,登录进入系统,在线填写企业相关信息,审查无误后,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年度财务报表(包括加盖企业公章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证明、加盖企业公章的《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承诺表》等材料。
2、企业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年度财务报表、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证明等材料原件提交金水区科技局,进行审核。
3、企业将打印的《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承诺表》连同相关附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报送金水区科技局。
4、我局将材料汇总后报送郑州市科技局。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凡申报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须先取得科技型企业资格;由市科技局负责向国家、省推荐的科技项目,其承担单位须具备科技型企业资格;市级各类科技计划经费重点向科技型企业倾斜支持。
2、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市级以上创新型(试点)企业、现代农业科技型创新型龙头企业、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只需按照申报流程在线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即可直接认定为科技型企业,无需提交书面材料。
3、科技型企业认定工作常年进行。
联系人:贾琦
联系电话:8600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