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K24321840/2015-0010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金水区花园路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信息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07-08 | 发布日期:2016-01-09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金群效办【2015】24号文件精神,为认真落实《市社管办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重点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保障辖区居民享有一个安全、清凉的夏季,街道组织各社区三级网格长在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对室内外游泳经营单位、水库等安全标志、设施进行专项排查的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积极部署。街道召开二、三级网格专项会议及时传达文件精神,并明确责任分工对网格长进行工作部署;
二是明确重点,加强排查。进一步明确排查内容,组织网格长对本辖区内所有游泳场所的安全标志、设施等进行全面排查,主要包括室内外游泳场所经营单位、水上乐园以及水库等,并建立健全排查登记,切实加强水上娱乐设施的安全管理;
三是做好监管,录入平台。认真做好排查监管工作,对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区网格化平台,并对存在问题的游泳场所做好跟踪、督促整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