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K24321840/2016-00058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其他 | |
| 发布机构:金水区花园路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组织,机构,其他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1-09 | 发布日期:2016-01-09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财经法律、法规,并结合办事处实际情况,协助领导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二、加强税源经济体系建设,积极协调财税关系,协助、配合税务部门及办事处税源办组织财政收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确保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收入任务。
三、依据办事处财力,统筹安排支出,合理编制财政收支预、决算,确保实现财政收支平衡,保证办事处工作的正常运转。
四、进行会计核算,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做好记账、算账、报账和有关会计报表的编报工作。
五、履行会计监督,对各种经济活动进行财务监督,保证资金收支的合理、合法性,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有效。
六、加强办事处固定资产的管理,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防止资产流失损坏。
七、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负责办事处人员工资调整、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和劳资统计工作。
八、认真完成其它临时性、中心性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