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金水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及各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的主要职责

索 引 号:563725734/2016-00026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金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 键 词:下设机构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1-10发布日期:2016-01-10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金水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及各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的主要职责

郑州市金水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计划的制定、实施和对抽检结果的处理;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对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指导街道办事处食药监管所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验和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承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各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食品、化妆品、药品及医疗器械的日常监管工作;承担对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和食用农产品销售的各个环节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零售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按照法律、法规的授权和金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实施行政处罚。落实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行动,投诉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健全辖区内食品药品相关单位基础档案,参与参与辖区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及相关应急工作,对辖区内食品药品市场、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动态监管及食品药品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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