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路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东风路街道办事处三级三类便民服务建设2015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74405532X/2016-00017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机关事务/本单位机关事务
发布机构:金水区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关 键 词:综合,政务,机关,事务,机关事务
文    号成文日期:2015-04-21发布日期:2016-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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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路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东风路街道办事处三级三类便民服务建设2015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办〔2015〕10号

 

东风路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东风路街道办事处三级三类便民服务建设2015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村,各相关科室:

《东风路街道办事处三级三类便民服务建设2015年工作方案》,已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遵照执行。

 

 

     东风路街道办事处     

  2015年4月10日     


东风路街道办事处三级三类便民服务建设

2015年工作方案

 

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为统筹做好我办三级三类便民服务建设工作,结合《金水区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先行区2015年工作方案》及《关于规范全区社区级便民服务设施配备的意见》要求和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金水区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先行区工作动员会精神,以民生需求为导向,以服务居民、造福群众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相结合,进一步优化配置社区便民服务设施,整合社区服务资源,强化社区服务功能,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加快推进三级三类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努力为辖区居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工作目标

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通过规范提升、改扩建以及新建等方式加快完善社区便民服务设施。2015年4月底前打造丰乐花苑社区、文化绿城社区、轻院社区等3个便民服务设施完备的亮点社区;2015年6月底前打造大河春天社区、森林半岛社区、明天花园社区、六合苑社区、科技市场社区、锦华苑社区等6个便民服务设施完善的社区,达到社区总数的60%;2015年9底前,所有社区基本构建起面向全体社区居民、主体多元,设施配套、队伍健全,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网点互补、条块结合的基层社区便民服务设施网络。

三、工作任务

根据金政[2013]86号文、金办[2012]4号文和金群效组[2015]3号文关于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相关设置规范要求,社区级便民服务设施按照必选项目和自选项目两大项进行规范完善。必选项目为各社区必须按照建设标准配备设备,并建立完善运行管理制度;自选项目为各社区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辖区居民群众需求在社区内自主选择建设配备或组建的项目。通过必选项目和自选项目的规范配备、合理组建和有机结合,逐步形成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各类专项设施为配套、服务网点与服务队伍为补充、室内外设施相结合的设施网络。对于基础设施比较薄弱的老旧小区,原则上允许通过“一室多用、一站多能”或资源整合的方式进行配建,以确保社区相关服务功能的全面覆盖。

(一)必选项目(一中心三站三室十网点)

1、一中心,即文化活动中心。

建设标准:文化活动中心室内面积要达到100平方米以上,内设有图书阅览室、多功能培训室、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室、文体活动室和电子阅览室,室外要有一处小型文化广场。

完成时限:2015年1月底前制定下发建设任务及建设标准,2月底前完成摸底工作,3月底前制定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提升方案,4月底前全面进入提升整改阶段,8月中旬完成提升整改工作,9月底前完成验收。

牵头单位:劳保所  主管领导:王广敏

责任单位:各社区  责任人:社区书记

2、三站,即政务服务站、综治工作站和文明使者志愿服务站。

(1)政务服务站

建设标准:原则上设在社区办公区一楼,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统一采取柜台式公开集中办公,配置电脑、打印机、多功能一体机、电话、办公桌椅、档案柜等办公设施,并配备报架、休息椅、意见箱、公告栏、查询机,LED显示屏等服务设施。

完成时限:2015年7月中旬。

牵头单位:东风路街道纪工委  主管领导:史鍩

责任单位:各社区  责任人:各社区书记

(2)综治工作站

建设标准:要有固定办公场所,悬挂工作站标识,有必要的办公设备(桌椅、档案柜等),综治十项台帐健全;七项制度做到以板面上墙或者以电子屏滚动的形式予以公开。

完成时限:2015年1月底前完成立项工作,2月底前完成提升规划,3月底前开工建设,6月底前完成60%任务,7月底前完成80%任务,8月底前全部完成。

牵头单位:综治办  主管领导:张静燕

责任单位:各社区  责任人:各社区书记

(3)文明使者志愿服务站

建设标准:要做到“六有一落实”,即有统一标识、有办公场所、有志愿者队伍、有管理制度、有工作台帐、有服务项目,落实志愿服务活动。

完成时限:9月底完成建设任务。

牵头单位:文明办  主管领导:徐皛晔

责任单位:各社区  责任人:各社区书记

3、三室,即人民调解室、警务工作室和巡防工作室。

(1)人民调解室

建设标准:要有固定办公场所,悬挂调解室标识,有必要的办公设备(桌椅、档案柜等);有调解纠纷记录和台帐案卷。

完成时限:9月底完成建设任务。

牵头单位:司法所  主管领导:王玲叶

责任单位:各社区  责任人:各社区书记

(2)警务工作室

建设标准: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合署办公的警务室必须有单独的房间,室内整洁,标识明显;配备设施要达到“四统一”(统一命名,统一外观标识,统一悬挂制度,统一台帐)和“六有”(有办公用品、有通讯工具、有交通工具、有警用装备、有档案柜、有便民用品)的标准。

完成时限:9月底完成建设任务。

牵头单位:综治办  主管领导:张静燕

责任单位:各社区  责任人:各社区书记

(3)巡防工作室

建设标准: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室内整洁,标识明显;室内设施要按照“十有”标准配备(有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有“社区巡防工作室”牌子,有桌椅、资料器械柜等办公设施,有水电、饮水机、整容镜、取暖设备、巡防器械(强光灯、橡胶棒)以及必备的消防器材,有规范的巡防台帐,墙上悬挂有巡防队员职责、六条禁令、巡逻路线图、巡消一体化工作制度、巡防队员考评栏等版面,有巡防队员学习园地,有留言板,有治安播报栏,有群众意见箱)。

完成时限:2015年1月底前完成立项工作,2月底前完成提升规划,3月底前开工建设,6月底前完成60%任务,7月底前完成80%任务,8月底前全部完成。

牵头单位:综治办  主管领导:张静燕

责任单位:各社区  责任人:各社区书记

4、十网点,即社区便民店、健康早餐店、理发店、洗衣店、药店、金融网点(含自助缴费点)、家电维修点、邮政快递网点、家政服务点和再生资源回收点。

建设标准:(1)社区便民店应建在社区出入口或社区广场中心等方便群众购买的地方,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各类证照齐全;主要销售蔬菜、粮油、面点和肉禽蛋奶等日常生活必需品,其中蔬菜经营面积不少于30%,经营品种不低于10种;商品明码标价,主要蔬菜销售价格不高于同类农贸市场销售均价。(2)各类服务网点要证照齐全,与街道或社区签订服务协议,在醒目位置张贴《经营管理制度》,公示街道或社区监督电话。同时,落实准入退出制度,将签订协议的服务网点及时纳入日常监督和管理,凡因服务质量或商品质量等问题受到居民投诉的,经查实后取消服务点资格。

完成时限:2015年2月底前对办事处17个社区的社会资源服务点进行梳理、排查、建立台账,出台社会资源服务点经营管理办法,对大的居民楼院和小区内的社会资源服务点要单独建立台账和管理,3月底前完成对先行区内社会资源服务点签订《服务协议》,统一悬挂“金水区便民生活服务点”标牌,9月底前完成规范提升任务,12月底前完成验收工作。

牵头单位:税源经济科  主管领导:安志扬

责任单位:各社区  责任人:各社区书记

(二)自选项目

(1)托老站

建设标准: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包括与社区服务设施共用部分),并设有“四室一课”(日间照料室、书画阅览室、娱乐活动室、康复保健室、老年人课堂)。

完成时限:2015年3月20日前完成选址;5月20日前列出建设规划;10月30日前完成建设任务。

牵头单位:社区建设科  主管领导:周桂荣

责任单位:六合苑社区、大河春天社区、绿财社区、科技市场社区

责任人:丁晶晶 程素英 刘开兴 芦延军

(2)便民生活服务站

建设标准: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配备桌椅、空调等必要的设施,每周至少开展3天服务活动,每天至少提供5类服务项目,定期联系有条件、有资质的单位或门店工作人员到站内开展服务,服务价格要低于市场价格。

完成时限:9月底完成建设任务。

牵头单位:税源经济科    主管领导:安志扬

责任单位:同乐花园社区  责任人:张振刚

(3)残疾人康复站

建设标准:必须设立于一楼且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配备相应的残疾人专用康复器材,统一悬挂相应标识和配套管理制度。

完成时限:5月初完成建设任务。

牵头单位:社区建设科  主管领导:周桂荣

责任单位:六合苑社区  责任人:丁晶晶

(4)群众健身场所

按照每个社区设立1处健身场所的标准,先行区金水区范围内的社区均建有健身场所。2015年新建1处健身场所。

完成时限:2015年 3月底前完成向市体育局上报工作,6月底前确定健身场所地址,9月底前完成器材配备,11月底前完成安装。

牵头单位:劳保所  主管领导:王广敏

责任单位:文北社区  责任人:贺琳琳

(5)提升无主管楼院物业管理水平

配合上对改造后的无主管楼院,采取物业公司打包管理或街道办事处托底管理的方式,逐步提升无主管楼院物业管理水平,使改造后的小区基本达到“四有”,即:有清扫保洁、有秩序维护、有日常维修、有停车管理。

完成时限:2015年1月底前确定工作方案,3月底前完成目标任务分解,进行相应安排部署,12月底前完成验收考核。

牵头单位:城管科  主管领导:石中亮 常艳兰

责任单位:各社区  责任人:各社区书记

四、有关要求

(一)明确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各社区、村,各相关科室要把三级三类便民服务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相关科室作为牵头责任单位,具体负责相关便民服务设施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各社区作为直接责任单位,具体负责各项便民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

(二)加大投入,强化经费保障。社区便民服务设施建设与维护所需费用,由街道负责筹集。同时,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以多种形式捐赠或兴办社区便民服务设施,建立多元化投入分担机制,多渠道筹集社区便民服务设施建设资金。

(三)注重结合,强化典型带动。要坚持把规范社区便民服务设施配备与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相结合,与落实《金水区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相结合,与解决居民生活难题相结合,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深入挖掘基层实践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着力打造一批示范典型,以典型引路,以点带面,不断推动全区社区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和服务水平上档升级。

 

 

 

                                                       

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党政办                    2015年4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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