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9370/2016-00063 |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水利、粮食/农业/业务信息/农产品质量监督 | |
发布机构:金水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关 键 词: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1-20 | 发布日期:2016-01-2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利用宣传页、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消费知识,规范生产经营活动,增强社会公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提高消费者自我防范意识。二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积极组织专业人员加强对各街道办事处监管站的技术指导力度,对各相关办事处监管站检测设施、耗材配备等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扎实推进监管站标准化建设。三是加强生产源头监管。依法做好农业投入品登记、生产和经营管理,规范农资交易行为,加大蔬菜、水果、食用菌及水产等农产品的监测力度,坚决杜绝屠宰病死动物、注水等行为,确保农产品合格上市和顺畅流通。四是强化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结果,接受上级部门和辖区群众的监督,切实保障节日期间百姓“菜篮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