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79426/2016-00097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城乡建设业务信息/城乡建设计划 | |
| 发布机构:金水区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城乡建设 | |
| 文 号:金政办〔2016〕3号 | 成文日期:2016-02-02 | 发布日期:2016-02-15 |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下达2016年省市重点项目立项审批和开工任务的通知》(郑政办〔2016〕1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下达2016年省市重点项目联审联批和投资任务的通知》(郑政办〔2016〕2号)精神,确保2016年拟开工的省市重点项目在一季度立项审批完成80%以上,其他审批事项完成40%以上,一季度开工80%以上,根据2016年度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初选名单和郑州市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现将2016年省市重点项目立项审批和开工任务分解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审批任务
全区市级以下审批权限的立项审批事项16个,环评审批事项22个,用地审批事项22个。按照一季度完成全年立项审批80%、其他审批事项40%的目标,一季度应完成立项审批事项13个,环评审批事项9个,用地审批事项9个。(详见附件)
二、项目开工任务
全年拟开工省市重点项目22个,其中省重点项目7个,市重点项目15个。按照一季度开工80%的目标,一季度需开工18个项目。(详见附件)
三、其他相关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区工作部署,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合力攻坚,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依法加快审批,全力推进开工,坚定不移地完成“两个80%,一个40%”的目标任务。
(一)领导重视,迅速掀起项目建设高潮。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迅速动员、及早启动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抢抓春节前宝贵时间,快批快建。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进度,亲自解决问题。要逐级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把项目审批和项目开工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二)加强监测,实行分级报告制度。实行项目审批和项目开工周报制度,各级各部门要明确专人每周四下午向区重点项目办报送项目开工周报和省市重点项目手续办理周报。区重点项目办每周五上午向市重点项目办和市联审联批办报送周报。
(三)强化责任,着力优化建设环境。全面落实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制和分级负责制,各街道办事处要切实负起建设环境责任,加强巡查走访,强化协调问题反映问题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各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规定时间完成所承担的拆迁任务,及时移交建设用地。
(四)跟踪督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区政府督查室牵头对项目审批和项目开工情况进行每月督查。区重点项目办要围绕项目审批和开工,深入基层,跟踪动态,督导督办,主动提供帮助和支持。
附件:1.2016年金水区拟开工省市重点项目手续办理情况表
2.2016年金水区拟开工省市重点项目新开工任务表
3.2016年金水区计划新开工项目审批事项任务表
2016年2月2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