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优秀妇女工作者” “和睦家庭” “好婆婆 好媳妇” “优秀独生子女家庭”的决定

索 引 号:750743890/2016-0000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惠济区长兴路街道办事处关 键 词:表彰,决定
文    号:长文〔2016〕5号成文日期:2016-02-19发布日期:2016-02-19
体    裁:决定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表彰“优秀妇女工作者” “和睦家庭” “好婆婆 好媳妇” “优秀独生子女家庭”的决定

2015年度,长兴路街道各级组织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妇女、计生工作的健康发展,开创了妇女、计生工作新局面,在“优秀妇女工作者”、“和睦家庭”、“好婆婆、好媳妇”、“优秀独生子女家庭”评选活动中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更好地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对张会敏等4名“优秀妇女工作者”、马新爱等3户“和睦家庭”、李风云等7名“好婆婆、好媳妇”、 陈桂玲等20户“优秀独生子女家庭”进行表彰。(见附件)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典型在新的一年里再接再厉,不断进取,争取更好的成绩。同时也希望广大群众以先进为榜样,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为我街道的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附件:长兴路街道“优秀妇女工作者”、“和睦家庭”、“好婆婆、好媳妇”、“优秀独生子女家庭”名单


附件
  • 长兴路街道“优秀妇女工作者”、“和睦家庭”、“好婆婆、好媳妇”、“优秀独生子女家庭”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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