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91921630/2016-0022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金水区凤凰台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
文 号:凤办〔2016〕5号 | 成文日期:2016-02-22 | 发布日期:2016-02-23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切实提升我办企业从业人员整体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确保节后复工安全,动员辖区中小微企业进行复工人员培训,具体方案如下:
一、培训目的
提升安全意识,确保复工安全。
二、复工培训时间
2016年2月23日—2016年3月31日
三、培训范围
辖区企业,重点培训危险化学品企业、加油加气站、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工地等。
四、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法;(2)应急救援演练;(3)企业内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4)掌握岗位技能和职责;(5)本行业法律法规。
五、培训形式
各企业可以根据本单位自身行业特点采取授课、演练、比赛等多种多样的形式开展培训活动,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不拘泥于单一的方式方法。
六、培训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2月23日—2月29日)
(2)活动开展阶段(3月1日—3月20日)
(3)验收总结阶段(3月21日—3月31日)
七、培训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培训工作。
(2)针对此次培训,各企业要做到有相关的培训经费,有金额、有预算、有计划。
(3)培训开展期间,辖区企业内要设置展板,悬挂张贴条幅标语等。
(4)培训结束以后,各单位将填写完毕后的《2016年凤凰台辖区单位春季复工安全生产培训记录》及《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计划表》报送至办事处619安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