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九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的通知
郑中小企〔2016〕9号 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高新区、航空港区、郑东新区经发局,经开区工信局,有关企业: 第九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将于2016年7月14日至16日在深圳会展中心举行。为推动我市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发展,根据省工信委有关精神,我市拟组织相关企业参加本届技展会。现将省工信委印发的有关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县(市)区按照要求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并带队参展。 二、本届技展会每个标准展位省、市将给予一定补贴。 三、参展企业要按照通知认真做好准备,并积极参加技展会举办的其他重要活动。 四、请各县(市、区)将有关表格(书面加盖公章及电子版)于2月25日前报市中小企业服务局教育培训处。 联 系 人:杨峰 李卫锋 联系电话: 67178708 电子信箱: zzcsme@163.com 附件:《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团参加第九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的通知》 郑州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招展情况摸底调查表下载 参展企业信息登记表下载
关于组团参加《第九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加强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和经贸合作,进一步推动APEC中小企业创新发展,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以下简称"技展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与深圳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第九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简称APEC展览会)将于2016年7月14日至16日在深圳会展中心举行。 按照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作部署和组委会的安排,展览规模计划1200个标准展位。河南展团共有展位20个,设在境内企业展区。为做好我省展团参展的各项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会主题 第九届技展会以“创新推动发展,合作创造未来”为主题,旨在为各成员体中小企业之间提供技术交流和经贸合作的机会,实现成果共享。 二、展会名称、地址、时间 展会名称:第九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 地址:深圳会展中心 时间:2016年7月14日-7月16日 三、主要活动 (一)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大会。围绕"技术创新助推转型升级"主题,重点结合我国中小企业需求,组织境内外技术资源与APEC成员体中小企业对接,为中小企业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会议期间还将发布“APEC中小企业最佳创新实践”成果。 (二)展览展示。展览规模计划为4.5万平方米,约1200个标准展位。展览主要围绕高端制造产业链来组织,范围包括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与服务;创新设计及生产性服务业;绿色工业、节能环保;“专精特新”产品等。 (三)相关论坛。围绕“一带一路”、国际区域经济合作、“互联网 ”、5G时代、创新创业创投等热点议题举办相关论坛。 (四)配套活动。根据需要安排部分APEC成员经济体及有关省(区、市)、园区、企业举办主题推介、项目洽谈对接活动。 (五)商务考察活动。 四、报名及费用 (一)符合参展要求的我省中小企业均可报名,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参展企业信息登记表》(见附件)。我省将按照企业报名的先后顺序推荐参展企业。 (二)参展展位费:7800元/标准展位。 五、其他事项 (一)企业参展人员的交通食宿、展品运输等其它费用自理。请各市(县)按照展位数量统一收取。 (二)请于2月25日前将《招展情况摸底调查表》、《参展企业信息登记表》加盖公章及该表的电子版发至邮箱(fzzdc2@163.com)。 联系人和电话: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中小企业服务局 朱孝恒 张来欣高睿 电话:0371-65507617 65507615 65507565 传真:0371-65509825 邮箱:fzzdc2@163.com 附件: 1. 招展情况摸底调查表 2. 参展企业信息登记表 201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