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管理制度

索 引 号:750738979/2016-0001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机关事务/本单位机关事务
发布机构:惠济区老鸦陈街道办事处关 键 词:综合,政务,机关,事务,机关事务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1-01发布日期:2016-02-24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电话管理制度

1、凡属上级安排工作、会议通知、各村请示工作或群众反映问题的电话,必须认真做好记录,电话记录应写清电话内容、来电人姓名、接电人姓名和接电时间。接话人需及时将电话内容、通话人姓名告知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

2、对不知名的电话,自己不能处理时,需告知对方,并马上将电话转交给能够处理的人。在转交前,应先把对方所谈内容简明扼要告诉接收人。

3、接听电话要使用礼貌用语,如:“您好,这里是老鸦陈街道办事处或X X X部门,我是X X X,请问您找谁”、“谢谢,再见”等礼貌用语,态度要热情大方。

4、党政办日常电话记录由办公室人员负责接传,夜晚和节假日由值班人员负责接传。

5、工作时间原则上不能接打私人电话,必要时接打私人电话时间以不超过三分钟为限。

6、参加会议应将电话置于震动或关闭,确实需要接听时,应走出会议室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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