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50738979/2016-0000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惠济区老鸦陈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2-24 | 发布日期:2016-02-2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是各村加强宣传。会议向各村下发了《关于加强辖区房屋修缮管理的通知》红头文件,并要求各村张贴《关于加强辖区危房修缮管理工作的公告》,积极向村民宣传建房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二是制定切实有效管理细则。各村务必高度重视,成立专职机构,严格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管理。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签订规范村民建房行为和办事程序工作《保证书》,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会议还要求,加强辖区建房管理工作要作为每次班子会议题,每个包村领导都要汇报。三是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村民进行危房修缮前,应先提出书面申请,建房户须按要求与村委会签订建房协议书、向村委会递交安全责任保证书并向村委会缴纳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及建筑物料不占道保证金,经村土地管理员现场勘验后才能施工建设。四是杜绝违法建设行为。公告发布后已拆迁村,严禁在村域土地范围内进行一切建设行为,一经发现,直接按违法建设强制拆除;未拆迁村,只允许村民进行危房修缮,建房建筑层数应严格控制在三层以内,禁止在宅基地外其他集体土地上建房。否则,按违法建设论处,在村庄拆迁改造时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