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印室工作制度

索 引 号:750738979/2016-0002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机关事务/本单位机关事务
发布机构:惠济区老鸦陈街道办事处关 键 词:综合,政务,机关,事务,机关事务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1-01发布日期:2016-02-25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文印室工作制度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文印室的全面管理工作,包括文印室工作人员的管理;文印设备的日常管理;文件格式、文种、用语的审核;文件资料的归档、保密工作;计算机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类;各部门打印、复印资料数量的定期统计,成本核算等多项工作。

二、文印室负责办事处内部正常办公的文件、资料的打印、复印工作,文印室一般不对外服务,特殊情况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三、文印室的设备由专职人员管理操作,非专职人员不得擅自操作计算机、复印机,未经许可擅自操作造成设备损坏或其它损失的,一律照价赔偿。

四、电脑耗材由党政办统一管理。如需维修、保养、使用纸张等需到党政办登记。

五、各部门人员非工作时间或加班时间不得擅自进入文印室。

六、有电脑的部门送打的文稿应提供电子版,文印室工作人员负责排版,无电脑部门送打的文稿应先由办公室办理初审,符合规定后方可打印。送打文稿应力求字迹清楚,对字迹潦草的稿件退回重新抄写。

七、文件校稿、装订一律带回部门自行完成,不得在文印室内进行校订

八、急件优先打印。

九、打印、复印完毕后应立即登记。对修改超过两遍的稿件以及表格,按双倍数量进行打印登记。

十、文印室内禁止吸烟、高声喧哗和闲聊。

十一、在外打印资料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十二、文印室服务实行收费制,每季度统一结账,收费标准如下:

A4纸,20元/包;

直接打印,0.3元/张;

人工打印,2.0元/张;

复印,0.1元/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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