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金融办聘请会计事务所对区内小额贷款公司进行风险排查专项检查

索 引 号:41604893X/2016-0039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关 键 词: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2-26发布日期:2016-02-26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区金融办聘请会计事务所对区内小额贷款公司进行风险排查专项检查

    为切实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管,规范经营活动,防范风险。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08〕100号)要求,区金融办即日起对全区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注册资本金不实的问题,违规贷款和帐外经营的问题,民间业务或互联网业务开展情况,超比例放贷和提取准备金情况。股东出资和高管任职情况进行了风险排查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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