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04893X/2016-0030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文秘工作 | |
发布机构: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关 键 词:文秘工作,管委文件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2-16 | 发布日期:2016-03-0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经开区工业企业外迁工作推进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
出口加工区,国际物流园区,管委各部门,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现将《经开区工业企业外迁工作推进方案(2016-2018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2月16日
经开区工业企业外迁
工作推进方案(2016—2018年)
根据《郑州市大合围区域不符合条件工业企业外迁工作推进方案(2016-2018年)》有关精神,为加快我区八大街以西区域(以下简称“区域”)工业企业外迁,进一步优化全区产业结构布局,促进企业改造升级,更好推进国际商都核心区和创新引领区建设,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国际商都核心区和创新引领区建设为统揽,围绕“三大一中”战略定位,进一步优化全区工业布局和产业结构,促进新常态下外迁企业改造升级,实现集聚集群集约发展,完善提升开发区综合服务功能,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为实现“两个率先”目标、建设国际商都做出更大贡献。
二、目标任务
力争利用3年时间,将区域内不符合我区城市发展规划,不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定位的工业企业全部搬出,力争2018年底完成企业外迁(首批外迁工业企业名单见附件)。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工业企业外迁工作的领导,成立经开区工业企业外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史占勇 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副 组 长:张春喜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王义民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孙 兵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武 斌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李国立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师淑君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杨 光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马 良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庞东梁 工信局局长
靳新生 财政局局长
刘朝裕 规划分局局长
李雪芳 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翁林先 建设环保局局长
陈晓东 商务局局长
韩 星 科技局局长
赵 凯 经发局局长
王玉民 汽车产业服务局局长
刘 磊 明湖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信局,庞东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督促检查任务完成情况,统筹协调工作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四、基本原则和外迁方向
(一)基本原则
1. 市场运作原则。进一步简政放权,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区域内不符合条件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在土地收储、外迁企业新建项目推进中,按照市场化运作,调动外迁企业积极性,推进企业主动外迁,提升发展。
2.政府引导原则。在制定各项规划和扶持政策中积极引导区域内不符合条件工业企业外迁。对企业外迁中的棘手问题,加大协调力度,明确处置办法,积极推进企业外迁。
3.分步实施原则。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原则,对列入外迁台账的企业进行梳理,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高污染高耗能工业企业限期搬出区域,其他外迁工业企业逐步搬出区域。
4.改造提升原则。工业企业外迁要与技术改造、企业改革改制和引进战略合作伙伴相结合,通过技改升级、战略重组等方式,引进外来资本和技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增量发展,做大做强。
5.集聚集约原则。按照全市工业主导产业定位,推进外迁工业企业向相应园区集聚,推进产业集聚发展,优化产业布局,实现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二)外迁方向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主导产业布局的实施意见》(郑发〔2012〕13号),重点支持和鼓励区域内不符合条件工业企业向其它产业集聚区搬迁或布局新上项目。
五、重点工作
(一)深入发动,广泛动员。区域内工业企业外迁工作是全区城市精细化建设管理20项重点工作之一,是加快建设国际商都核心区、塑造国际化城市形态风貌的重要措施,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摸清分包外迁企业基本情况,深入企业宣传外迁要求,动员不符合城市发展规划、不符合产业发展定位企业积极配合、支持外迁工作。
(二)制定方案,明确目标。各责任单位要制定企业外迁实施专案,专人负责,对分包外迁企业建立台账,将企业外迁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合理确定搬迁改造的方向和目标。通过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速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企业改制、改组、改造等,实现全区工业转型升级和优化产业结构的目标。
(三)协调问题,健全机制。各责任单位对区域内工业企业外迁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及时协调外迁工作进度和需解决事项;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提交区工业企业外迁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区工业企业外迁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确保外迁企业能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外迁任务。
(四)完善政策,强化支持。完善土地收储及补偿政策,加大外迁企业土地政策支持力度。完善职工安置政策,对已停产企业,要注重盘活企业用地和生产设施,妥善做好职工安置和善后工作,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外迁企业员工优先提供岗位,积极帮助实现再就业。完善规费减免政策、税收政策和奖励政策,提高企业外迁的积极性。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域内工业企业外迁工作由经开区工业企业外迁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外迁企业分包单位负责具体落实。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确定外迁总体实施方案、协调企业外迁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对各责任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考评等。日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外迁企业分包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建立一户企业“一套工作方案、一个区级领导分包、一个工作推进团队”的工作机制,细化职责,明确分工,抓好落实,按照目标推进企业外迁。
(二)细化责任分工。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外迁计划,细化落实任务,把工作目标按月分解量化,按周细化,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并及时上报。逐企建立外迁企业台账,实施跟踪服务,促进企业加快外迁进度。
(三)强化督导。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工业企业外迁项目进行现场督导,并在区20项重点工作推进会上进行点评,每季度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考评,排出各责任单位名次,对工作积极、推进工作较快的单位进行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