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04893X/2016-0028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文秘工作 | |
发布机构: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关 键 词:文秘工作,管委文件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1-19 | 发布日期:2016-03-0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度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出口加工区,国际物流园区,管委各部门,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将《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度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1月19日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5年度工作考核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5年度工作考核,全面科学、客观公正、真实准确评价管委机关、事业单位、委属国有企业及工作人员的整体工作和实绩,经党工委、管委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内容、方法
年度考核分综合目标考核、干部考核、反腐倡廉建设考核、单项工作考核和“一票否决”考核五大类。
(一)综合目标考核
1.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度部门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郑经管办〔2015〕55号)确定的年度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2.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工作要点分解方案》(郑经管办〔2015〕12号)、《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15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的通知》(郑经管办〔2015〕34号)、《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15年商务和对外开放指标任务的通知》(郑经管办〔2015〕21号)等文件中涉及各责任单位承担任务完成情况。
3.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分解省政府工作报告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郑经管办〔2015〕24号)、《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分解郑州市政府工作报告2015年重点工作任的通知》(郑经管政(2015)10号)、《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15年河南省十项民生重点工程的通知》(郑经管办〔2015〕35号)、《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郑州市政府办公厅下达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工作方案的通知》(郑经管办〔2015〕44号)、《郑州经济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郑州市政府2015年为民办理十件实事工作任务的通知》(郑经管办〔2015〕18号)。
4. 上级(省、市)和管委临时确定须列入年度目标考核的工作内容(以管委下发的正式文件为参考依据)。上述考核事项党政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审核认定。
(二)干部考核
依据《关于做好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郑人社〔2015〕34号)及《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次标准条件>的通知》(郑办文〔2011〕12号)文件精神,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以岗位职责和承担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
1. 考核人员范围:管委机关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市管干部除外);科级(非班子成员)及以下在编、在岗、在职工作人员。
2.2015年度的军队转业干部及退伍人员可参阅转业(退伍)时的鉴定,无大问题的,一般定为称职(合格)等次;未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在现借调工作单位参加考核。
3.新录用人员在见习期、试用期、学徒期间,对其考核时,只写评语,不定等次,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4.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培训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停薪留职或未被聘任又不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因病(因公负伤者除外)、事假、出国(境)探亲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人员一律不进行考核。
5.在考核年度的上半年达到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进行考核;下半年达到退休年龄的,应对其进行考核,凭人事劳动局出具的证明和退休审批表备案。
6.受党纪或行政处分人员的年度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按规定补定等次。
7.从其他机关、事业单位调入的不满半年的应在原单位参加考核;从企业调入不满半年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8.管委会借调人员(经人事劳动局备案,不含教师)没有完成借调任务,借调时间超过半年的,其年度考核工作在借调单位进行,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占用借调单位优秀指标。
9.年度考核小组对各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并反馈测评结果。各单位根据测评结果并结合平时考核,分别暂按10%和15%的比例推荐工作人员考核优秀等次及年度先进个人人选。
10.出口加工区年度考核工作参照本办法由出口加工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11.国际物流园区年度考核工作参照本办法由国际物流园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12.各办事处科以下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由各办事处参照本办法组织实施,考核结果由办事处党工委审核,经区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区人事劳动局备案。
13. 中小学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由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参照本办法组织实施,考核结果由教育文化体育局审核,经区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14. 卫生院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由区社区管理局参照本办法组织实施,考核结果由社区管理局审核,经区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15. 考核内容要在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的基础上,把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忠实履职、诚实守信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从党风廉政、工作作风、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其中“实绩”是考核的重点,主要包括:省、市政府下达的各项指标经分解至部门的任务完成情况;管委下达至各部门的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在完成每项工作中的成绩和效果、效率作为考绩的主要内容。
上述考核事项由区人事劳动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审核认定。
(三)反腐倡廉建设考核
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2015年度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郑纪发〔2015〕19号)要求,对出口加工区,国际物流园区,管委各部门,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的领导班子及科级干部(以区人事局名单为准)进行考核。由区纪工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审核认定。
(四)单项工作考核
按照《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经开区综合目标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的通知》(郑经管办〔2016〕4号)的规定和要求,由管委分管领导和牵头单位制定考核方案,随年度考核办公室考核组一并组织实施。牵头单位根据平时监控和年度考核情况,提出考评结果初步意见,由分管领导审核,区主要领导认定。
(五)一票否决考核内容
包括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等内容。 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取消年终综合评先资格。上述考核事项分别由纪工委、计生办、政法委、信访办、安监局、经发局按照其职能直接认定,1月22日前将认定结果报年度考核办公室。
二、考核时间、步骤
年度考核从2016年1月 13 日开始,2016年1月 24 日结束。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6年1月 13 日至2016年1月19日)
1. 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准备本部门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材料,对2015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反腐倡廉建设、干部队伍建设进行自评。
2. 召开考核组工作动员会议。
3. 组织考核人员集中培训。
第二阶段:实地考核阶段(1月 19 日至 21 日)
1. 述职述廉
召开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会议。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部门全年工作述职述廉报告。
2.民主测评、座谈和实地查验资料
(1)民主测评。述职述廉后对部门班子、班子成员、工作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2)个别谈话。了解部门班子和班子成员及副科以上干部年度工作及廉洁自律等情况。
(3)查验资料。包括管委制定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部门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相关资料(相关文件、视频、照片、会议记录、账册等)。
(4)实地查看。根据工作需要而定。
第三阶段:召开大会(1月 22 日)
1. 领导评议
2. 民主测评
第四阶段:汇总阶段(1月 23 日至 24 日)
人事劳动局负责提供各部门民主测评排名情况;纪工委负责提供各部门反腐倡廉建设排名情况;经济发展局牵头组织认定社会经济发展目标、重点开工项目、续建项目任务完成等有关工作,并根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分。商务局牵头组织认定招商引资等有关工作,并根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分。统计局牵头组织认定各项经济指标增长等有关工作,并根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分。其他方面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由各考核小组进行评分,涉及到一票否决的审核单位提供各部门相关情况。年度考核办公室负责对考核情况收集汇总,经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向党工委、管委汇报,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年度优秀单位、先进单位及优秀等次人员。
三、奖项设置
根据《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综合目标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的通知》(郑经管办〔2016〕4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考核优秀单位、先进单位(分别占各类别总数的10%、20%左右)以区党工委、管委的名义予以表彰。
(一)综合目标奖项设置:按照年度考核综合排名顺序确定具体奖项。
1.党群和服务保障部门优秀单位2个、先进单位3个。
2. 承担经济社会发展职能的部门优秀单位3个先进单位5个。
3.出口加工区、国际物流园区所属部门优秀单位各1个、先进单位各1个。
4. 办事处优秀单位1个、先进单位1个。
其他奖项的设置,根据年度考核情况,由党工委、管委研究确定。
(二)单项工作奖项设置:按照管委制定的具体单项工作考核方案执行。表彰数量参照《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综合目标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的通知》(郑经管办〔2016〕4号)执行。
四、组织领导
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崔绍营 史占勇
常务副组长:李雪生
副 组 长:张春喜 王义民 孙 兵 武 斌
李国立 师淑君 杨 光 崔 巍
马 良 王宏伟 李 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武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关希哲、杨宁、魏凤林、刘星光、董国政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区党政办公室(含督查考评办公室)、人事劳动局(含绩效办)、纪工委(监察审计局)、经济发展局、商务局、统计局、出口加工区党政办公室、国际物流园区综合办公室等有关部门组成。分为4个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对管委各部门、各单位全面考核。
五、考核分组
第一组:
带队领导:王义民
组 长:任爱玲
成 员:贾永玲 汪志林 崔宜兴 任慧琼 李建兴
孙世佳 宋海平 王鑫鑫 朱颖颖
考核单位:财政局、建设环保局、商务局、科技局、经济发展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含安监局)、房管局、汽车产业服务局、新兴产业服务局(含保税物流中心办公室)、留学人员创业园、创业中心、建投公司
第二组:
带队领导: 张春喜
组 长:沈 林
成 员:罗青梅 程晓华 张进堂 康 鑫 党 飚
刘红标 金瑞杰 王 晗
考核单位:出口加工区、国际物流园区、明湖办事处、京航办事处、潮河办事处、前程办事处、九龙办事处、祥云办事处
第三组:
带队领导: 孙 兵
组 长:韩惠斌
成 员: 梅文斌 王晓杰 张东红 陈亭如 周 扬
耿成刚
考核单位:人事劳动局(含绩效办)、党政办公室、信访办、机关党委、政法委、信息中心、工会、党校、团委、妇联、统计局、政研室(含社会管理办公室)、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
第四组:
带队领导: 师淑君
组 长:冯 炜
成 员: 李 阁 吴韶辉 杨卫东 李保力 王亚楠
尚君一 陈漫艺 秦 铭 乔广慧
考核单位:纪工委、金融办、教文体局、计生办、国资办、口岸办、农经委、城镇办、房屋征收办、规划分局、国土资源分局、社区管理服务局、行政执法局
六、工作要求
(一)统筹安排。各单位要正确处理日常工作和考核工作的关系,加强领导,统筹安排,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组织好本部门的年度考核工作。
(二)明确范围。各单位要严格把关,不得将本年度不属于考核对象的人员列入考核范围,管委内部借调人员,满半年以上的(含半年),由其现所在部门进行考核。
(三)严格程序。考核工作要坚持考核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正确使用考核结果,不得随意简化程序,防止考核工作走过场,努力提高考核结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四)坚持原则。考核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民主公开、注重实绩、严肃认真、审慎负责的原则,对每个部门、干部和工作人员做出恰如其分的评价。考核结果由考核组长审签后于1月26日报年度考核办公室汇总。
(五)严守纪律。考核组成员要服从安排,遵守纪律,自觉维护自身形象,严禁向被考核单位吃拿卡要,不准接受被考核单位的礼金、有价证券和礼品,不得向被考核单位提出与考核无关的要求。被考核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考核中拉选票。对违反纪律者,一律取消有关责任单位的评先资格,并对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由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