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04893X/2016-0029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文秘工作 | |
发布机构: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关 键 词:文秘工作,管委文件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4-12-19 | 发布日期:2016-03-0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 规范会议秩序的通 知
出口加工区,国际物流园区,管委各部门,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按照《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郑经管政〔2013〕81号)和《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高会议质量加强会议管理的通知》(郑经管办〔2012〕5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转变会议作风、提升会议质量、提高会议效率,根据党工委、管委领导指示,现就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规范会议秩序通知如下:
一、明确办会主体
党工委会、党政联席会、主任办公会、领导碰头会等综合性会议由党政办公室主办,相关部门配合;其他会议由业务主办部门或各领导小组主办,相关部门配合。
二、完善通知程序
确需以党工委、管委名义通知的会议,由主办部门负总责,拟制会议通知、联系会议场地,报党工委、管委分管领导审核,必要时报党工委、管委主要领导审核,送党政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副主任校核后,由管委值班室负责通知。为确保按时参会,各类会议通知须提前4小时送达管委值班室,由值班室以管委内网或电话形式通知;紧急会议或全区会议召开通知少于4小时的,主办部门必须安排专人到值班室联合通知或由主办部门直接通知。以党工委名义召开的会议必须经党工委主要领导审定。通知发出后,主办部门要及时跟踪掌握落实情况,主办部门和管委值班室要主动实行双向沟通交流,互通参会信息、反馈参会动态,准确掌握参会情况。同时,双方要主动与管委领导和相关部门衔接,高质量做好会务工作。
三、严格请假制度
各级各类会议必须按照通知范围参加会议。参会人员要按时参会,不得迟到、早退、替会。参会人员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要及时告知会议主办部门,必要时,向会议主持人或管委主要领导报告并请假,防止座位空缺。
四、严格会场秩序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要专心致志开好会,不得随意接听电话、来回走动、交头接耳、擅自离席或频繁出入会场。会议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会场,确有必要的,须事先报告主办部门负责人,经会议主持人同意或会务主办部门现场人员协调后方可进入会场。
五、严格材料发放
会议期间,若增发会议材料,须经会议主办部门审核后,报会议主持人同意,交由会务人员统一发放。与会议无关的材料原则上不得带入会场发放,确需呈报的急件,须经会议主办部门和主持人同意后,方可送达批阅,以确保参会人员集中精力开好会议,保证会议质量。
六、做好会场服务
会议主办部门必须在会前20分钟到达会场,40人以上规模的会议,主办部门必须提前半小时以上到达会场,做好文件发放、视频调试、会议签到、名签摆放、音响调试等会务工作。党政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要安排人员到场协调,重要会议须安排除服务生以外的专人全程做好会场服务工作。
七、保障信息畅通
管委信息中心要进一步做好网络维护工作,时刻保持网络畅通。若发生故障,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管委各部门。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办公室的领导及信息员每天要主动经常性地查看管委内网通知通告以及管委文件和信息专栏,随时了解相关情况。同时,要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及时接收会议信息提示。若各单位主要领导和负责接收信息的同志(信息员)手机号码发生变化,须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和单位。
八、加强沟通协调
高效严谨的会务组织工作既是规范会议秩序、改善会议质量的重要保障,也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体现。管委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沟通协调,确保会务组织规范有序。若因部门、单位或个人原因,造成会议不能按时召开或影响会议质量的,将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追究行政责任。
附件:会务组织工作流程图
201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