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04893X/2016-0004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文秘工作 | |
发布机构: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关 键 词:文秘工作,管委文件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07-08 | 发布日期:2016-03-0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在全区开展老楼危楼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出口加工区,国际物流园区,管委各部门,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老楼危楼排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准确掌握全区老楼危楼使用状况,加强城市老楼危楼安全管理,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垮塌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老楼危楼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5〕19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我区老楼危楼进行一次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完善安全管理档案,健全安全管理体制,摸清老楼危楼的底数和安全现状,切实提高房屋安全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李国立为组长,区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张改军、区房地产管理局局长徐祖新为副组长,区党政办、房地产管理局、财政局、安监局、建设环保局、公安分局、社区管理服务局、教文体局、工信局、行政执法局、各办事处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经开区老楼危楼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房地产管理局。
各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加强对老楼危楼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各办事处要将分管此项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上报至区房地产管理局安全科。
三、排查范围及内容
排查范围:经开区辖区内国有土地上依法建成并交付使用的各类房屋。重点是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房屋。
排查内容:
1. 老楼危楼安全状况。重点检查整体危险房屋是否已经拆除;局部危险或有危险点的房屋是否已经采取有效措施解除危险;装饰装修涉及拆改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 老楼危楼管理维护状况。重点检查管理档案是否完整、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是否完善和落实、日常管理是否及时到位。
3. 对未整改老楼危楼的监管情况。主要检查职能部门管理是否到位。
四、实施方法
第一阶段(7月15日前)为排查隐患阶段。各单位要动员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物业管理单位、自管房单位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在自查的基础上,按照排查的范围和重点,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楼危楼进行登记。
第二阶段(7月15-28日)为初步复查阶段。领导小组聘请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房屋安全复查组,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楼危楼进行复查,提出分类处置建议,填写《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老楼危楼安全隐患排查表》(见附件),建立工作台账,完善房屋安全档案。
第三阶段为落实整治阶段。根据房屋分类处理建议及房屋检测鉴定结果,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责任,落实整治措施,确保房屋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老楼危楼排查整治工作。今年以来,在全国范围内相继出现了多起房屋垮塌事件,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此,房屋安全管理是保障人民群众住有所居、安居乐业的基础和前提,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增强老楼危楼排查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搞好此次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组织精干人员,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排查整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加强保障措施。区财政局负责安排专项资金,保障排查工作顺利开展。区房地产管理局负责技术保障,确保老楼危楼排查整治工作有序进行。
(四)抓好隐患整改。各单位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楼危楼及时向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下发书面《房屋安全隐患告知书》,督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立即进行整改,彻底消除隐患。对初步复查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老楼危楼,确需进行检测鉴定的,要建议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委托专业机构实施检测鉴定。
凡是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楼危楼,都要进行跟踪监管问效,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的老楼危楼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对于停用的老楼危楼房屋产权人,优先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老楼危楼且产权人无力治理的,管委会将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加固、修缮、拆除、改建等措施代为治理。
对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楼危楼要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短期内无法通过拆除方式实施改造的,要与我区其他棚户区改造项目“捆绑”实施改造。
(五)建立长效机制。此次老楼危楼排查整治工作要与城市房屋防汛安全隐患排查相结合,与我区房屋安全普查工作相结合。通过本次排查,要认真总结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查找薄弱环节,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档案。
各办事处要认真填写《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老楼危楼安全隐患排查表》,于7月20日前报区房地产管理局安全科。
联系人:郭 军 联系电话:18538292927
附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老楼危楼安全隐患排查表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