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04893X/2016-0027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文秘工作 | |
发布机构: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关 键 词:文秘工作,管委文件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05-27 | 发布日期:2016-03-0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公布清理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规范性文件结果的通知
出口加工区,国际物流园区,管委各部门,各办事处:
为进一步促进市场公平竞争,规范我区市场经济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5〔55〕号)要求,组织清理我区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14年12月31日前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清理后确定保留的,包括招商引资、产业发展、企业扶持政策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具体包括:以管委会及管委会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二、清理标准
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按照程序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
(一)不符合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影响市场公平竞争和影响市场正常秩序的;
(二)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加行政许可条件和程序的;
(三)以备案、登记、注册、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指定、配号、换证等形式或者以非行政许可审批名义变相设定行政许可的;
(四)借实施行政审批变相收费或者违法设定收费项目的;
(五)将属于行政审批的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搞变相审批、有偿服务的;
(六)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名,变相恢复、上收已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的。
三、清理要求
(一)凡废止和宣布失效的的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
(二)需要修改完善的文件,根据市政府有关要求,原则上不予修订。如需修改,应重新发文。
(三)对继续有效的文件,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文件内容抓好贯彻落实。
四、清理结果
此次共清理相关规范性文件27件,其中继续有效的文件9件,拟废止/失效的文件18件。
附件:1.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专项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报送审核目录(拟保留)
2.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专项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报送审核目录(拟废止/失效)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