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04893X/2016-0024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文秘工作 | |
发布机构: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关 键 词:文秘工作,管委文件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07-10 | 发布日期:2016-03-0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出口加工区,国际物流园区,管委各部门,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管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5年7月8日
2015年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
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号)和《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和村委会改居委会工作的指导意见》(郑办〔2014〕20号)的要求,我区决定2015年在全区范围内大力推行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以下简称股改)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为核心,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创新为主线,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机制,增强集体服务功能,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农民增收、农村社会和谐、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股改目标和范围
在全区农村范围内推进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以清产核资、确定股东、资产量化、股权分配、股权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保护严格、流转规范、监管有力”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决策机制、收益机制,健全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利益的长效机制,构建完善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现代产权运行体制。
股改主要以实行独立核算的村(组)为单位。每个涉农办事处要在2015年全部开展此项工作。
三、改革原则
(一)坚持村组集体经济性质不变。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人以后,股权只作为股东红利分配的依据,所有权仍归集体,除依法继承外暂不允许转让、馈赠、出售、退股。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要在民主参与、民主决策的前提下,把公开、公正、公平精神贯穿于股改全过程。
(三)坚持依法办事、规范操作。整个股改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必须经过合法的民主程序,接受司法监督,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和问题,凡法律、法规、政策有明确规定的,严格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后执行。
(四)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要根据各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进行改革,不搞一刀切,正确处理好内部利益的调整,正确处理好集体和农民的利益关系。
(五)坚持广泛协商、确保稳定、扎实推进。推动股改必须获得广大农民群众的支持,必须调动村(组)干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对改革试点村(组)进行稳定评估,必须在确保稳定的前提下,成熟一个,改革一个,不得强迫命令。
四、股改内容和程序
(一)成立机构
要成立村(组)股改工作领导小组,村(组)股改工作领导小组包括村组主要干部、村民代表、财会人员等,领导小组下设清产核资组和股东界定组,具体负责方案制定、清产核资、股东界定、股权分配等工作,各级领导小组成立后要有明确的人员分工,要在显著地方张榜公布。
(二)宣传发动
领导小组成立后,要结合各自实际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工作,宣传发动要逐级展开,实行层层动员,要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代表的示范带动作用,宣传形式除了召开各种层次的会议之外,还要利用培训、宣传条幅、致村民的一封信等形式进行宣传,宣传内容要浅显易懂,要宣传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将宣传工作贯穿于整个股改工作的始终,通过宣传为股改工作的顺利实施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三)制定方案
各村(组)领导小组按照各自情况拟定改革方案,方案拟定后交党支部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进行讨论通过,然后由各办事处股改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查,审查时要对村(组)改革方案进行充分的研究,统筹考虑,对于不合适的内容要给予指导并由村(组)重新制定,审查无异议后以红头文件进行批复;各办事处批复后将批复文件和村(组)改革方案一式三份上报区股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由区股改工作领导小组加盖印鉴后返还村(组),经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后方可执行。
(四)清产核资
各村(组)要成立清产核资小组,成员包括村(组)主要干部、报账会计、理财小组成员,在区和各办事处股改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清产核资工作。清产核资工作通过清查盘点,弄清村(组)所有资产(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的数量和金额(土地等资源性资产确实无法定价的要弄清详细数量和位置),有条件的村(组)可聘用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评估。清产核资的结果由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村(组)民(代表)会议通过,并实行三榜定案,公布内容要清晰、全面,包括村(组)所有的资产总数和详细底数、债务总额及详细底数、净资产总额等,充分接受村民的监督。
(五)股东界定
股东的界定由股东界定组负责,首先确定股东截止日期,经村民代表会通过后提前一个月告知群众,股东界定原则上以股东截止日前享受村民待遇的人数为基础确定,再由村(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股东情况进行初步登记,户代表同意后签字确认,然后由领导小组对结果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交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最后张榜公布,三榜定案。
(六)股权配置
各村(组)实行量化分配的主要是村(组)集体所有的经营性净资产,可设集体股和个人股(也可只设个人股),个人股包括人口股和农龄股(也可只设人口股)。股权分配工作由村(组)股改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方案,分别报各办事处和区股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提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后执行。对于股权分配方案涉及的股权设置、集体股、人口股、农龄股及参加分配的人员类型等内容,村(组)改革方案已明确规定的可以不再单独制定股权分配方案。
(七)建立机构
由村(组)股改工作领导小组主持召开第一次股东大会,宣布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合作社管理机构包括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股东(代表)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基本股东人数超过100人或者居住分散的合作社可以实行股东代表大会制度。股东代表由基本股东联名推选产生,组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股东代表应控制在20—40人的范围内,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股东代表应控制在30—50人的范围内,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股东代表由各个组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推选若干人组成。股东代表大会由全体股东代表组成,代表全体股东行使合作社最高权力,股东代表大会的组成和职责应在合作社章程中明确规定。
董事会人数为3—7人,监事会人数为3—5人,董事会成员要求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文化知识、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民主意识较强,善于听取多方意见并主动接受广大股东监督。监事会成员要求在股东中有较高威信、公道正派、善于沟通、懂得一定的财会业务知识。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由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应张榜公布,接受全体股东监督。董事会、监事会对股东(代表)大会负责,其成员不得交叉任职。
董事会、监事会产生之后,分别召开会议,选举产生合作社的董事长、监事会主任,产生过程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要进行张榜公布。副董事长、监事会副主任的设置与否由合作社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八)颁发证书,制定章程
股权配置工作结束后颁发股权证书,股权证由区股改办统一印制,首先由村(组)股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股权配置结果统一填写,然后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按人进行发放,股权证是合作社股东在合作社成立后享受股权和参与分红的凭证。
合作社章程是合作社管理和运行的纲领性内容,其内容应包括合作社的性质、宗旨、股东界定、权利义务、机构设置、财务管理等主要内容,具体可由各个合作社自行制定,但内容一定要符合合作社实际情况,章程制定后要经过股东代表会详细讨论,由股东代表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执行。
(九)登记备案
股改工作结束之后要对股改工作的方案、决议、各种会议记录、资产评估报告、股东名册、董事会、监事会人员名单等重要资料进行全面整理归档,报办事处和区股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登记注册。
(十)资产运营
股改后的股份经济合作社可以选择合适的市场主体形式,成立实体参与市场竞争,也可以选择承包、租赁、招标等多种方式进入市场,提高运营效率,增加农民收入,发展集体经济。
(十一)收益分配
股改后的股份经济合作社,按其成员拥有股份的比例进行收益分配。要将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到人,确保农民利益。股改后集体经济组织的年终财务决算和收益分配方案、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公共开支费用和股东收益分配的具体比例由董事会提出,提交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十二)监督管理
股改后成立的股份经济合作社,要及时制定相应的股份合作组织章程,实行严格的财务公开制度;要发挥监事会的监督管理作用,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行使知情权、监督权、管理权和决策权;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业务指导,开展审计监督管理。
五、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经开区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雪生 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席 挺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程忠民 管委会调研员
成 员:关希哲 党政办公室主任
靳新生 财政局局长
杨 宁 人事劳动局局长
韩惠斌 监察审计局副局长
李雪芳 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孟 涛 政法委副书记
任爱玲 统计局局长
王 旭 人口计生委主任
张 军 科技局负责人
李文君 农经委主任
刘 萌 公安分局局长
杨 葆 工商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经委,办公室主任由邹富昌同志担任。
六、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确立改革的思想基础
股改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做好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新意识。通过召开各种层次的座谈会和动员会,认真宣传改革的目的、意义和具体内容,把股改的政策交给群众,消除疑虑,形成共识,使广大农民深刻认识到股改工作不仅不会削弱农村集体经济实力、损害自身利益,而且能够通过清产核资、股东界定、股权分配等内容进一步明晰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关系、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二)加强领导,发挥行政推动力作用
股改是我区农村适应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各办事处要把股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充分发挥行政推动力作用,成立以办事处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村(组)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确保今年的股改工作全面完成。
(三)强化服务,加强沟通与协作
股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操作难度大,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积极参与,加强沟通和协作,深入改革的全过程,帮助解决股改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政法委、监察局、农经委、人口计生委、财政局、社区局、监察审计局、国土资源分局、工商分局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积极参与,通力协作,为股改工作搞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在股改过程中要总结经验和教训,不断完善工作方案,及时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确保股改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