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04893X/2016-0021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文秘工作 | |
发布机构: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关 键 词:文秘工作,管委文件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07-15 | 发布日期:2016-03-0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调整定密责任人的通知
出口加工区,国际物流园区,管委各部门,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定密管理工作议精神,按照郑州市国家保密局《关于做好定密责任人确定备案工作的通知》(郑密〔2015〕11号)文件的具体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我区的定密责任人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定密责任人名单通知如下:见附件
我区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完善国家秘密确定、变更、解除工作机制,落实定密事项的确定程序,强化定密工作的日常监管,确保定密工作制度完善、责任清晰,程序规范,落实有力,确保定密工作科学、规范、健康、有序。
201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