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3920/2016-0015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金水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2-22 | 发布日期:2016-03-0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社区、辖区各单位:
现将《人民路街道办事处2016年节后复工培训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人民路街道办事处
2016年2月22日
人民路街道办事处2016年节后复工培训方案
为切实提升我区企业从业人员整体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确保节后复工安全,动员辖区各单位进行复工人员培训,按照《2016年金水区节后复工培训方案》的要求,制定方案如下:
一、 培训目的
提升安全意识,确保复工安全。
二、 复工培训时间
2016年2月22日—2016年3月31日
三、 培训范围
辖区各单位处来务工人员,重点培训危险化学品企业、加油加气站、人员密集场所等。
四、 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法;(2)应急救援演练;(3)企业内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4)掌握岗位技能和职责;(5)本行业法律法规
五、培训形式
各企业可以根据本单位自身行业特点采取授课、演练、比赛等多种多样的形式开展培训活动,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不拘泥于单一的方式方法。
六、 培训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2月22日—2月29日)
(2)活动开展阶段(3月1日—3月20日)
(3)验收总结阶段(3月21日—3月31日)
七、培训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培训工作。
(2)针对此次培训,各企业要做到有相关的培训经费,有金额、有预算、有计划。
(3)培训开展期间,以办事处为单位组织召开复工培训动员会,辖区企业内要设置展板,悬挂张贴条幅标语等。
(4)各单位要将节后复工培训方案计划、总结和培训资料(包括文字材料和视图资料等)分别于2月29日前、4月1日前报街道办事处安监办。
(5)届时街道办事处将组成督察组,对各单位培训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对此次培训情况将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