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八路办事处科技社区 二级网格全力做好电动车集中充电安装工作

索 引 号:K24321832/2016-0022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金水区经八路街道办事处关 键 词: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5-11-18发布日期:2016-03-08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经八路办事处科技社区 二级网格全力做好电动车集中充电安装工作

科技社区红专路52号院,11栋楼内骑电动车的人较多。这个家属院因有多个单位职工居住,前期在电动车安装上反映监管难度大,在未选到合适安装位置上,又担心集中充电一旦发生意外,单位、邻居的权益恐会连带受损。安装一度搁浅。科技社区网格长多次与相关单位宣传沟通协调,把办事处相关安全管理服务的要求,层层传达。并及时上报相关单位各级领导针对电动车引发的频繁火灾和相继出台的相关管理规范。希望所内领导改变顾有的理解和认识,强化关注重视。把对小区内停放及充电的电动车监管进入日程。   

网格多次协助进展,参照《消防法》第十九条:“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规定,在单位居民多方都基本满意的安全服务考虑下,督促化学所最终把正用的汽车、自行车库棚换位腾空,选定改造为大型电动车专用充电场所,保障电动车停放充电的场所通风干燥,远离居住区、公共通行区及孩童容易触及的区域。减少充电引发危险周边隐患的作用。协助单位与安装公司拟定安装协议。争取尽快实现全院电动车集中充电,为下一步更规范的安全管理服务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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