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K24321832/2016-0020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金水区经八路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09-24 | 发布日期:2016-03-0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近日,一个年轻人愁眉苦脸来的省建社区党委,言语间吞吞吐吐、似乎有多大的委屈无处诉说,社区工作人员多次询问青年才开口将连日来的烦心事一一道来。
前来求助的年轻人叫杨啊彬,现就读于黄科大二年级,今年8月应聘位于文化路44号院的河南申通快递公司。开学在即、于9月10日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以未干满三个月为由拒绝支付工资,在多次讨要无果后,来社区请求调解。
经与公司经理刘浩东了解得知:快递公司暑假期间招聘了几位大学生,每位来应聘的人员都能正常完成运送快递,按照公司要求试用期三个月后,按月支付工资,中途退出扣押一个月工资。杨啊彬来公司工作未满两个月就提出辞职无法兑现。经与经理刘浩东多方协调,指出按照我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公司不能以人员比较紧张,临时招人困难等理由作为作为拒付工资的依据。
耐心细致的一番话让公司负责人理解了在处理这件事方式上有所欠缺,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河南申通快递公司取消这一扣押工资规定;杨啊彬继续工作到9月30日领取两个月的工资,对此双方无异议。至此,困扰年轻人多日的欠薪难题终于在社区党委的调解下得到了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