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87143/2016-0000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惠济区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蓝天工程 | |
文 号:惠政〔2016〕1号 | 成文日期:2016-02-29 | 发布日期:2016-03-10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惠政〔2016〕1号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6年郑州市惠济区蓝天工程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6年惠济区蓝天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2月29日
2016年惠济区蓝天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着力缓解可吸入颗粒(PM10)、细颗粒物(PM2.5)等污染因子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确保完成我区与市政府签订的环境保护责任目标,按照省、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16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根本出发点,针对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特点,以削减燃煤污染、防治工业污染、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遏制扬尘污染为重点,细化量化目标,明确职责任务,严格实施奖惩,狠抓污染减排,下移监管重心,动员全民参与,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得到改善。
二、工作目标
PM10 和PM2.5两项污染物年均浓度、优良天数完成市定目标任务;全区空气质量总体改善。
三、工作任务
(一)优化城市空间布局
1.科学规划园区布局。合理规划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产业定位,明确主导产业和禁入行业。绕城高速和沿黄快速路围合区域、城市主导风向上风向禁止新建涉气工业企业。
牵头单位:区发改统计局
责任单位:区规划分局、区科工委、区环保局,各镇(街道)
(二)着力调整产业结构
2.加大结构调整力度。严格落实国家、省淘汰落后产能各项规定,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大电力、钢铁、冶炼、水泥、碳素等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
牵头单位:区科工委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3.严格行业准入。以环境容量定项目,实施“等量置换”或者“减量置换”,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产业集聚区项目,优先保障“低能耗、低污染、资源节约型”重大项目。禁止新建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炼焦、有色金属冶炼、电石、铁合金、沥青防水卷材等高耗能、高污染项目。
牵头单位:区发改统计局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各镇(街道)
(三)强化燃煤污染控制
4.对10蒸吨 (含)以下燃煤锅炉提标治理。按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要求,对建成区以外的10蒸吨 (含)以下燃煤锅炉进行排查和治理, 2016年7月1日起,按照新标准要求做到达标排放 (颗粒物≤8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40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400毫克/立方米),不能达标排放的一律依法停产整治。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5.强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管理。加快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逐步扩大禁燃区区域。2016年,禁燃区面积要达到建成区面积的85%,开展无燃煤区建设后督察工作,对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理。责成相关镇(街道)重新建设、重新验收。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相关镇(街道)
6.严格监控煤炭质量。
(1)本区用煤单位和个人禁止使用劣质煤。
全区民用煤全硫含量≤0.4%。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发电企业和其他工业企业要使用全硫含量≤0.5%的低硫优质煤。
牵头单位:区科工委
责任单位:区发改统计局,各镇(街道)
(2)定期抽检煤炭销售点煤质,抽检数每月不少于总批次的25%,对销售不合格煤炭的单位依法进行查处,查处情况及时在媒体予以公开。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区工商质监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7.加强居民生活用煤管理。引导居民改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并适当给予补贴。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四)深化工业大气污染防治
8.积极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按照省环保厅统一部署,对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进行治理,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9.开展生物质锅炉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生物质成型燃料生产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规范其生产和使用;针对生物质锅炉运行情况,进一步加强管理,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10.深化土小企业清理取缔。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村为重点,继续强化土小企业、燃煤小锅炉清理取缔,发现一起,取缔一起;定期对各镇(街道)清理取缔情况进行通报,对存在瞒报、取缔不到位的镇(街道)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五)有效控制机动车污染
11.全面淘汰黄标车。继续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2016年年底前基本淘汰全区范围内的黄标车。
牵头单位:区黄标车淘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12.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柴油车污染控制。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查处排放不合格、未加装污染控制装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柴油车。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13.全面提升油品质量。
(1)力争提前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改统计局
(2)加强油品销售市场质量监管,加大油品销售市场抽检频次和处罚力度,严厉查处各类油品销售质量违法行为,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责任单位:区工商质监局
(六)全面遏制扬尘污染
14.强化施工扬尘监管。辖区所有工地按照“6个100%”标准要求整治达标,建筑工地文明达标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区新型城镇化办公室、区交运局、区林业局,各镇(街道)
15.控制道路交通扬尘污染。全面提高城市道路清扫、冲洗机械化率,2016年底,中心城区机械化清扫冲洗率达到85%以上。严格实施城区道路“以克论净”考核,严格控制道路扬尘。逐步提高建成区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县、乡道机械化清扫率。
牵头单位:区市政管理中心、区交运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16.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监督管理。加强对渣土运输车的执法监管,严厉打击无资质、标识不全的运输车辆,杜绝道路遗撒。
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七)其他大气污染防治
17.控制餐饮油烟污染。
(1)严格新建饮食服务经营场所的环保审批,居民住宅楼内禁止新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2)开展现有餐饮服务业油烟治理工作,确保饮食服务经营场所要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长期稳定运行。集中开展露天烧烤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取缔无油烟净化设施的露天烧烤。
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18.加强秸秆及农作物垃圾焚烧监管。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和农村新能源利用,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建立和完善控制秸秆焚烧责任体系。
牵头单位:区农委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19.加强城乡综合治理,禁止焚烧垃圾、树叶等影响大气环境的行为。
牵头单位:区市政管理中心、区林业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20.坚决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按照《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查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长兴路分局、市公安局大河路分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八)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机制
21.完善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根据市预警信息及时向全区相关单位和人员发布监测预警信息,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和程序,减轻重污染天气对人民群众健康的不利影响。
牵头单位:区大气办
责任单位:区各相关单位,各镇(街道)
22.进一步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督查,对应急响应期间,未按照通知要求落实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牵头单位:区督考办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道)对本地区环境质量改善负总责,要建立协调机制,形成有利于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工作格局。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依法做好各自领域的环境保护工作,形成改善环境质量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督导督查
加强督导检查,区督考办及大气办对各镇(街道)和区相关委局开展专项督导,各牵头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工地扬尘、道路扬尘、工业企业等治理工作的监督考核,各镇(街道)负责本辖区的日常督查。督导队伍要加大财政扣款力度,对未按期整改到位或被媒体曝光的,严格实施财政扣款。
(三)加强工作调度
各责任单位要及时掌握汇总本单位工作落实情况,每月25日前上报区大气办。区政府将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蓝天工程相关情况调度,每月汇总工作动态,进行全区通报。
(四)加大执法力度
根据新《环保法》、新《大气法》和《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加强法律监督、行政监察。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
(五)严格责任追究
严格按照《中共惠济区委 惠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惠办〔2015〕12号)进行责任追究。
(六)加大财政投入
各镇(街道)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重点支持治污设施改造。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大气污染防治的实际出发,加强监测能力建设,推动在线监测扩面联网,构建布点科学、覆盖全面、设备先进、数据完备的空气自动监测网络。要加强执法监察能力建设,进一步充实执法力量,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
(七)加大宣传力度
要把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良性互动的氛围作为根本方法,开设环境保护专栏专题,加强舆论监督,加大曝光力度,表彰先进,督促后进。社区、村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应采用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开展环保宣传,大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鼓励群众自觉参与到大气污染治理行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