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92084634/2016-0005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祥云办事处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祥政〔2016〕7 号 | 成文日期:2016-03-14 | 发布日期:2016-03-14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行政村、各二级站所:
为进一步做好2016年依托网格化管理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经办事处研究,决定印发《祥云办事处依托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做好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方案》,请各部门认真落实。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祥云办事处
2016年3月14日
祥云办事处依托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做好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长效机制保障作用,进一步做好2016年依托网格化管理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努力营造全区良好的金融秩序和经济秩序,根据《郑州经开区社会公共管理办公室关于依托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做好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全市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依托信息平台排查发现问题,坚持运用督查问责手段推动工作落实,依托网格全面排查处置各类非法集资问题,坚决遏制重大非法集资事件发生,为打造六星级产业集聚区升级版、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金融秩序和经济秩序。
二、职责任务
一级网格是本辖区涉嫌非法集资风险问题排查、发现、协调处置的责任单位,一级网格长是本辖区涉嫌非法集资风险问题排查、发现、协调处置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二、三级网格长和职能部门下沉人员、群众工作队做好巡查排查工作。二、三级网格长是本辖区涉嫌非法集资风险问题排查、发现的直接责任人,担负问题发现和上报的任务。各级网格长发现有涉嫌非法集资风险问题,要通过信息平台第一时间上报。
网格办依托平台及时梳理、研判和及时报告涉嫌非法集资风险问题,对网格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相关职能部门下沉人员和群众工作队要主动与所分包办事处对接,积极协助办事处做好涉嫌非法集资风险问题排查处置工作。
三、工作重点
网格长在巡查走访中要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排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是否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是否承诺以非法集资行为许诺高额回报;是否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重点排查以下几个方面:
(一)广告咨询信息。以投资咨询、投资理财、贷款中介、资金周转、信用担保等名义发布涉及信息贷款、低息贷款或无息贷款内容的各类广告信息。
(二)非法集资苗头企业。伪造、涂改、出租、转让营业执照以及未取得营业执照的非法集资苗头企业;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上级交办、有关职能部门移交的非法集资苗头企业。
(三)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未经证监会批准的机构和个人从事的证券承销、经纪(代理买卖)、证券投资咨询、私募基金等证券业务。
(四)非法金融活动。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虚假宣传造势及未取得登记注册或超出核准经营范围的各类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五)非法集资引发的信访问题。由非法集资引发的各类非访、集访问题隐患以及堵门、堵路事件苗头,以及正发生的赴京、到省、市、区非访、集访案件及其他规模性群体事件。
四、保证措施
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按照现行网格管理工作问题排查、梳理、研判、上报、督查、考核的程序开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搞好宣传发动。各级网格长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清醒认识非法集资工作案件依然高发、范围逐步扩大、手段更为隐蔽、集访较为突出的实际,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提高思想站位,加大精力投入,把握关键环节,持续抓出实效。同时,要强化舆论宣传,围绕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表现形式、社会危害、工作流程及如何识别等内容,帮助群众克服高额回报和快速致富的侥幸心理。要采取新闻宣传、社会宣传、文艺宣传等形式,大力营造良好社会舆论环境。各村要依托网格充分发挥“三支队伍”及各种社会力量作用,组织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进广场、进村、进楼院、进家庭、进单位活动,对投融资中介机构、房地产、网络借贷平台等案件高发、风险隐患聚集的行业、领域,加强对其性质及合法经营范围的宣传,通过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和远离非法集资。
(二)加大巡查排查力度。要把依托网格化管理做好非法集资问题防患排查工作作为新年度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发挥“三支队伍”特别是网格人员作用,要坚持日巡查、日走访制度,每天对辖区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及时了解网格内涉嫌非法集资问题,深入排查各类非法集资问题及隐患。要明确排查内容、排查重点,规范问题排查、发现、上报、处置的工作流程,按照全天候不间断巡查排查的要求,全力做好非法集资风险线索的排查上报工作。网格办将把各网格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开展情况和信息报送情况列入每月信息平台考核动态内容。
(三)严格督查问责。要探索运用痕迹化管理等方法手段,坚持运用督查问责推进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深入开展。要将督查问责贯穿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各个环节、各个阶段,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督促各级网格人员及时巡查发现和上报处置网格内存在的矛盾问题,并进行定期通报。网格办将不定期对三级网格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应发现未发现、应上报未上报的网格人员严格按照《经开区“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责任追究办法(暂行)》进行追究问责,并作为年度网格化管理工作考评依据。
(四)强化问题处置。三级网格长排查发现问题属于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立即解决,对超出职权范围的问题,做好稳控工作并及时上报。二级网格长每日召集三级网格长、下沉人员、群众工作队员等梳理分析和协调处置涉嫌非法集资风险问题,对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一级网格信息平台。一级网格长每天收集整理二、三级网格长上报的工作台帐,研究、解决、上报疑难问题。区社管办将积极与公安分局、处非办、金融办协调沟通,了解掌握问题处置进展情况。
(五)强化部门联动。对上报信息平台的涉嫌非法集资风险问题,涉及跨区域及部门职能交叉的,综治办要主动牵头,会同本级处非办及时召集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会商研判、裁决非法集资涉及的相关问题,及时交办有关部门处置。对需要条块联动解决的问题,及时组织集中执法、联合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