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04893X/2016-0041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管理局 | 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3-16 | 发布日期:2016-03-1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自今年1月1日起国务院颁布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以来,经开区房管局高度重视房屋租赁联合管理和租赁证办理工作,积极为来郑务工人员办理房屋租赁证,有力促进了经开区的社会和谐稳定。
该局建立房屋租赁联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四个结合”方式,推进相关工作:将办理房屋租赁证工作与新《居住证暂行条例》相结合,积极主动为他们办理人员登记备案和房屋租赁证,使他们能尽快拿到租赁证到公安部门办理居住证手续;将办理房屋租赁证工作与多种宣传工作相结合,提高居民对办理房屋租赁证的意识;将办理房屋租赁证工作与共驻共建相结合,不断提高办证效率。经开区房管局注重与辖区单位的沟通与协作,实施集体办理房屋租赁证,极大提高了办证效率。
截至目前,该局已办理80余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发放房屋租赁证8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500余人次,受到了辖区居民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