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7169631X/2016-00097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信息 | |
发布机构:金水区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环保验收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3-23 | 发布日期:2016-03-2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做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验收决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6年3月23日-2016年3月29日。
拟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 郑州金基置业有限公司 森林阳光花园三期项目 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 634号 森林阳光花园三期项目位于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 634 号。根据对项目区周围环境状况的现场调查及结合环评报告表中相关内容,项目北侧紧邻售楼处和森林阳光花园Ⅰ期和Ⅱ期;西侧紧邻森林阳光花园Ⅳ期,本项目西侧 250 米为中天集团施工临时用房和世纪先锋学校;本项目西北角 120 米是 21 世纪小区;东侧紧邻中州大道;项目南侧 80 米为海韵商务酒店。 废气:运营期主要为厨房油烟和汽车尾气,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排放,项目停车场为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通过地下排风装置排出, 地下车库排气口设于小区绿地中,与景观协调一致。 废水:(1)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停留时间超过 24 小时),其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规定的三级标准,再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马头岗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2)该项目区实现雨污分流,雨水接入市政雨水管网。 噪声:本项目将泵房等设备布置在地下室内,选用低噪声水泵和设备,设置基础减震和隔振装置等;设置限速、禁鸣标志;加强小区管理等措施,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造成扰民现象。固体废物,小区内合理布置垃圾箱,袋装化收集,运至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理;化粪池污泥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活垃圾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由以上可知,项目固体废弃物环保措施可行。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核准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86000689 传真:86000689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科技一条街4号楼金水区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