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占道经营 实现还路于民

索 引 号:769492411/2016-0006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湖办事处关 键 词: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3-27发布日期:2016-03-2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整治占道经营 实现还路于民

 为有效治理店外经营和非法占道经营,缓解早高峰交通拥堵压力,3月21日早七点,明湖办事处组织精干人员,采取得力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对重点区域、乱点区域经营进行了集中治理。

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我办坚持早布置、早动手,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治理。一是“早告知”。工作人员通过发放《致辖区居民和商户的一封信》、制作条幅,并采用扩音器定点播放和执法车辆流动宣传相结合的方式,使广大市民和商户深入了解城市管理法规政策和市容环境管理标准要求,获得群众的支持理解与积极配合;二是“勤管理”。采取全天候不间断巡查、无缝隙监管。变被动查处为主动规范管理,采取专人定点巡查与执法车辆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模式,让店外经营、占道、等各类违规行为无机可乘、无处遁形。三是“抓重点”。通过划定重点区域、一般区域,使城市管理工作目标明确,稳步推进,逐步扩大工作成效。四是“防反弹”。实施错时执法、联合执法、日常巡查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强化综合治理长效管控,有效遏制店外经营、占道等违规行为反弹回潮。

下一步我办将继续巩固治理成果,按照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严格管理,加大加强监管力度和执法力度,确保长效机制常态化,使市民出行环境整洁有序,真正实现还路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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