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1604893X/2016-00082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 发布机构:出口加工区 | 关 键 词:组织,机构,下设机构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3-28 | 发布日期:2016-03-28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负责牵头联系相关部门对出口加工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规划、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报批及监督实施工作;
2.负责建设项目选址、布局及建设工程规划申报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土地勘测、设计、审批工作;
4.负责进区项目建设工程报批及监督管理工作,做好维修、绿化等小型项目的验收工作;
5.负责联系、协调出口加工区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邮政、通讯、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为区内企业提供生产、生活服务;
6.负责园区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7.完成党委、管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