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65268155/2016-00011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业务信息/食品药品专项整治 | |
| 发布机构: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经开分局 | 关 键 词:食品,专项整治,学校食堂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3-28 | 发布日期:2016-03-28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提高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京航所对辖区学校食堂开展一次全面检查。
我所按照学校食堂专项治理行动的有关要求,重点检查学校食堂环境卫生、原料采购查验、食品贮存、加工操作关键环节、设备设施和餐饮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以及食品留样等内容。结合春季饮食特点,督促学校食堂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及有关规定,严禁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学校食堂违规加工制作四季豆;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积极指导学校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严防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努力为广大师生健康营造一个安全的饮食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