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92084634/2016-0005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祥云办事处 | 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3-28 | 发布日期:2016-03-28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贯彻国家消防工作方针和政策,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祥云办事处巡消防中心、市场中心、人居办的工作人员集中力量对沿街门店消防安全进行检查。
本次检查的主要重点是:1、不与其它场所共用疏散通道,保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不锁闭、占用、堵塞安全出口。2、门店内部通道上不堆放货物,其净宽度不低于2.2米。3、减少门店内货物存放量,用于仓储的面积不超过门店建筑面积的27%。4、加强火源管理,不在生产、储存、经营可燃物品的门店内使用明火做饭。5、沿街门店内不设置员工宿舍或留人住宿,确需住人,按照《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采取防火分隔,设置疏散出口,且留宿人员不超过2人。
针对此次检查出的存在问题,要求各沿街门店必须按要求逐条整治到位,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经营,同时与还各门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230余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