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7169631X/2016-00103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 |
发布机构:金水区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环境保护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3-30 | 发布日期:2016-03-3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16年3月30日-2016年4月7日。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新田叁陆零置业有限公司 | 河南新田叁陆零置业有限公司郑州西太康路360广场建设项目 | 郑州市金水区西太康路以北、彭公祠街以东 |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河南新田叁陆零置业有限公司拟投资150000万元,在金水区西太康路以北、彭公祠街以东开发建设“河南新田叁陆零置业有限公司郑州西太康路360广场建设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为15565.6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3136.57平方米。该项目满足《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2010年修订)》的备案要求备案文号:豫郑金水服务〔2015〕24647:根据项目土地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用地性质为商服、城镇住宅。 | 施工期:(1)废气:施工扬尘经采取施工场界设置围挡,场地采用定时洒水等抑尘降尘措施后,项目扬尘能得到有效控制。燃油废气通过运输车辆禁止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对车辆的尾气排放应进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汽车排污监管办法相关规定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废水: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抑尘洒水,不外排。 (3)噪声:施工期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划定运输路线,加强管理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可回收利用部分单独分类收集使用或销售到废品收购站处理;开挖土石中部分作为施工场地平整的回填土,过剩的弃土石方和建筑垃圾应按要求,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地点统一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送城市垃圾处理厂处理。 运营期:(1)废气:地下车库汽车废气采取在地下车库停设置机械排烟系统,经稀释、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居民厨房天然气为清洁能源,燃烧后主要产物为CO2和水,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厨房油烟经住户安装的油烟机净化后通过公共排烟通道楼顶排放,对环境空气不会造成明显的不良影响。(2)废水: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王新庄污水处理厂,项目废水的排放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3)噪声:营运期的噪声主要是水泵、风机、小区内车辆行驶噪声等,采取有效降噪措施的情况下,对周围环境及自身的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项目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及时清理,送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化粪池产生的污泥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场卫生填埋。 |
发放调查问卷20分,有效回收20份,有效回收率100%,20份问卷全部支持本项目建设。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86000689 传真:86000668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科技市场一条街4号楼313室(4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