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9282/2016-0002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金水区物价局 | 关 键 词:综合,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3-30 | 发布日期:2016-03-3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保证价格执法证到期换领及新申请办理工作顺利完成,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2016年价格执法证换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实际,认真做好证件换领上报等工作。
一是因价格执法证申办工作自今年起将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运转,按照新的办证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安排相关人员学习文件,熟练掌握价格执法证办理办法、办证流程、录入操作规定等内容,力求达到程序准确,录入内容精确。二是根据市局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做好执法证填报、审核、网络录入等,使上下级工作协调一致,并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