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9186/2016-0013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金水区财政局 | 关 键 词:综合,预算,部门预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4-05 | 发布日期:2016-04-0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金水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预算
一、金水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单位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0年金水区政府机构改革后,金水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在中共金水区委统战部挂牌,原工作职能、工作隶属关系不变。2015年更名为金水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民族科、宗教科、法制科和清真食品管理办公室5个科室。
主要职能:1、准确、全面地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少数民族及信教群众的教育、宣传、引导工作;2、依法维护少数民族及宗教团体,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3、妥善解决民族、宗教方面的矛盾纠纷,确保民族宗教领域稳定;4、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落实宗教的“三自”方针;5、行使公民民族成份更改、恢复的初审;6、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业实施服务和管理; 7、依法对宗教团体实施监督和引导,对宗教场所的设立、撤销依法登记,对宗教活动场所行政事务的依法管理;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度预算总收入1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9万元,其他收入为零。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189万元。按用途划分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8.4万元。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6.4万元,为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2万元。其中三公经费具体情况为:201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6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0.2万元,与2015年公务接待费决算数增加0.4万元。2016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2015年预决算一致。
(四)其他专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其他专项支出预算为95万元,主要项目是:宗教工作专项4万元;区联席会议宗教活动经费1.5万元;民族宗教工作特支费8万元;民族工作经费30万元;城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0万元,宗教场所教职人员参加企业养老统筹11万元,节日慰问8万元,清真食品2.5万元。
四、金水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