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80793189/2016-0010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 发布机构:郑州经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
| 文 号:郑经管办〔2016〕29号 | 成文日期:2016-04-07 | 发布日期:2016-04-07 |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印发经开区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出口加工区,国际物流园区,管委各部门,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现将《经开区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4月7日
经开区仓储物流企业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近段时间,我市连续发生多起仓储物流企业火灾,如“3.5”京广铁路旁仓库火灾、“3.19”东建材灯饰广场等火灾,过火面积与财产损失较大,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为有效遏制近期火灾高发势头,深入推进春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区火灾形势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对全区范围内仓储物流企业开展全面排查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加快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全力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时间
2016年4月7日至7月7日,为期三个月。
三、整治内容
对辖区内各类仓储物流企业,务必做到“四个严查、一个开展、一个落实”。
1. 严查建筑合法性。重点整治未办理消防审核、验收手续,违章搭建临时彩钢板建筑、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擅自扩大和改变防火分区等隐患。
2. 严查消防管理。重点整治违法“三合一”、“多合一”,特别是人员住宿情况,单位“四个能力”建设不到位情况;违规用火、用气、用电等现象或使用液化气、明火及电炉等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章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疏散通道从事经营活动,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等隐患。同时,检查消防控制室人员值班、持证上岗情况。
3. 严查消防设施。重点整治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机械防排烟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固定消防设施损坏等隐患,建筑消防设施未按照规定进行年度检测等。
4. 严查安全疏散。重点整治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不符合要求,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部位设置栅栏或采取其他形式锁闭、封堵,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或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等隐患。
5. 开展消防知识宣讲工作。发动辖区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及公安派出所、巡防、保安、网格长等基层网格工作人员,落实每周半天蹲点制度,针对网格内仓储物流企业逐一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指导督促本辖区仓储物流单位年内全面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疏散演练。
6. 落实消防管理制度。要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检查排查工作,调动办事处,发动居民委员会以及基层网格管理人员、治安联防队、保安巡逻队、物业管理单位、微型消防站等相关力量,迅速开展对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公安派出所按照管辖权限,对列管的仓储物流企业开展检查,及时惩处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各仓储物流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见附件2),不断提高单位自查自纠、自防自救的能力,做到会接警出动、会操作器材、会实施扑救、会开展检查、会组织宣传,充分发挥仓储物流企业微型消防站最小灭火单元作用,提升初起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仓储物流企业单位专项治理,是解决当前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维护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迅速行动,精心部署,确保工作实效。要深入分析研判本地区、本系统火灾形势,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坚决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办事处为消防安全检查的责任主体,要加强仓储物流企业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具体措施,并积极主动向管委会领导进行专门汇报。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协调,建立完善信息互通、联合执法、案件移交等工作机制,切实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三)严格标准,严格执法。对在行动中排查出来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进行严厉查处,依法责令整改并形成专卷。在具体隐患排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技术标准,对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或久拖拒不整改的场所,要做到该关停的关停,该查封的查封,保持监督执法高压态势,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必须从严执行有关法律法规,铁腕打击,重拳整治,震慑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