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65268155/2016-0002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经开分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4-15 | 发布日期:2016-04-1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上报工作,有效保障群众用药用械安全,1月份以来,根据省、市局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经开分局制定了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方案,采取多项措施,联合卫生部门,组织全区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活动,普及合理用药用械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知识,增强了群众的安全用药用械意识,为继续做好不良反应监测上报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实现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