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69492411/2016-0024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湖办事处 | 关 键 词:综合,工作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4-15 | 发布日期:2016-04-1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4月1日,接到人民网网民留言关于经南二路第七大街交叉口广场舞扰民无法解决,经南二路六大街到七大街占到经营这一事件的投诉。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广场舞事件我社区已经调查,劝导跳舞人员降低分贝,要不影响周边居民,她们也欣然接受。经南二路六大街至七大街占到经营事件,调查结果是简易房占据用于卖水果菜,此简易房是疏导点,经过城市精细化管理现经南二路已不存在占到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