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3509/2016-0006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惠济区卫生局 | 关 键 词:公告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4-22 | 发布日期:2016-04-22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6-04-22 | 废止日期:2016-04-28 |
河南省森达贸易有限公司卫生所,地址:惠济区长兴路办事处老鸦陈新村新兴街252号,登记号PDY05016441010812D3001 ,因医疗机构主动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惠济区卫计委决定于2016年04月28日对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予以注销。
如被注销单位不服本决定,可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惠济区人民政府或郑州市卫计委申请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向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郑州市惠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