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K24321832/2016-0034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金水区经八路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4-25 | 发布日期:2016-04-2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省委社区二级网格党总支为加强党员管理推出新举措
为更好的管理社区自管党员,调动他们参加组织活动的积极性,省委社区二级网格党总支通过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等,收集党员意见建议,制作出社区党员参加组织活动公示栏,制定出三类党员评定标准。
公示栏一方面公布每位自管党员交纳党费、参与活动的情况,且结果纳为年底民主测评考核重要依据;一方面通过公示栏将党员身份“亮出来”,提升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意识,便于居民监督。同时,社区也将对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分配的工作的党员,按照党内规定进行处罚,并对积极参与党组织生活的党员进行表彰,根据三类评定标准,评选为年度优秀党员。
省委社区希望通过党员参加组织活动公示栏加强对党员的管理,鼓励优秀党员,鞭策后进党员,使党员真正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为社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