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63108562/2016-00015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惠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机构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4-26 | 发布日期:2016-04-2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负责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安全生产重大政策的研究;负责起草和转发相关文件,及时传达上级重要文件精神;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2.负责制定本局有关法律宣传和教育、普法和执法计划,监督规范本局安全监察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制订和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依据和法定程序。
3.负责做好郑州市五单信息管理系统、行政执法、行政权责事项清单工作;《郑州市行政处罚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处罚案件管理、执法资源库管理》;《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执法证件系统管理》等工作;
4.负责协调组织本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活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
5.负责局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业务培训、考试工作;执法证件换证、审证等工作;
6.对局各科室(监察大队)拟制的执法文书、执法案卷事故卷宗进行审核、归档和执法监督、统计工作;
7、负责做好市法规处、区法制办每月、每季度行政执法报表上报工作(网站、区法制办)。
8、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工作的综合协调。
9、督促、协调各镇(街道)做好安全社区(村)创建工作;
10、参与相关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督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11、完成区级信息5篇(在《惠济信息》、《政府工作快报》、《惠济督查》等区级信息上发表),市级以上通讯报道1篇;
12、承办局交办的其它临时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