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

郑工信科技〔2016〕1号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航空港实验区、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发局,经开区工信局,各有关企业:
    为推进《中国制造2025河南行动纲要》全面实施,推动工业企业质量管控能力提升,现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豫工信办科〔2016〕6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内企业做好2016年质量标杆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和条件
    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豫工信办科〔2016〕68号)精神,坚持适用性、有效性、先进性原则,从质量管理(技术)方法、“互联网 ”应用、品牌培育等三个申报方向,遴选申报国家级、省级质量标杆企业,申报条件参见附件。
    二、申报要求
    1.企业申报要求:申报企业按照《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豫工信办科〔2016〕68号)规定进行申报,申请材料按照材料顺序胶订成册,书脊上方标明企业名称,下方标明县(市、区)名称。
    2. 县(市、区)推荐要求: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对申请资格把关,认真审核企业申报材料,行文统一上报市工信委。
    以上材料均一式六份并附电子版,于2016年4月30日上午12点前报送市工信委科技处。本通知的电子版请登录市工信委网站下载。
    联 系 人:李伟光
    报送地址:郑州市互助路73号市委北院3号楼526房间
    联系电话:67172095 
    电子邮箱:zzjwjzc@163.com    附件:《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                                                     2016年4月26日
附件【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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