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范围

索 引 号:41604893X/2016-10495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城乡建设业务信息/城乡建设计划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环保局关 键 词:城乡建设,资质,总承包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4-28发布日期:2016-05-03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年最新资质标准要求及承包工程范围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年最新资质

标准要求及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 )高度2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24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二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12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4 )单跨跨度39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
(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 民用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