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颁发仪式暨召开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推进会

索 引 号:725802801/2016-0001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惠济区国土资源局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5-12发布日期:2016-05-12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市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颁发仪式暨召开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推进会

2016年5月11日上午,市政府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事大厅举行了郑州市首本不动产权证书颁证仪式,并组织召开了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推进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金献为产权人杨书勇颁发了全市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正式落地实施。省国土资源厅领导王西同,省不动产登记局局长蔡辉,各县(市)区政府主管领导、国土资源局长以及市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出席了会议。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和前置性改革,是《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整合部门职能职责、减少多头管理、实现一个窗口对外,方便企业和群众、降低办证成本的有效举措,有利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有利于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有利于提高政府行政效能,更加便民利民。我市自2015年9月1日全省召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推进电视电话会议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9月底,市本级职责整合完成;11月底,各县(市)、上街区不动产登记职责全部整合到位;12月初,全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挂牌成立。
       孙金献常务副市长在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推进会上强调,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已进入全面冲刺阶段。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切实增强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紧盯节点不放松、强化责任抓落实,分步骤分阶段地扎实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为方便群众,市区按照“1 8”模式布局登记窗口,“1”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8”即市内五区和郑东新区、经开区、高新区分别设置8个登记网点,均匀布局的网点将覆盖整个市区。同时,各县(市)、上街区均设立不动产登记中心。
       全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将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原有登记机构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当事人不必要更换不动产登记权属证书和登记证明。(郑州市国土资源局 张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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