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区政府副区长张华主持召开全区“三夏”禁烧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动员会

索 引 号:005279370/2016-0009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重要会议
发布机构:金水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 键 词:会议,三夏,秸秆综合利用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5-19发布日期:2016-05-19
体    裁生效日期:2016-05-19废止日期:2040-05-19
金水区区政府副区长张华主持召开全区“三夏”禁烧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动员会

5月19日上午,金水区区政府副区长张华在区机关712会议室主持召开全区“三夏”禁烧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动员会。区政府办、区政府督查室、区农委、环保局、交通局、财政局、城管局、执法局、金水消防大队、辖区公安分局及各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在全面部署了金水区今年“三夏”禁烧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后,张华针对下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要建立健全领导组织。积极借鉴禁烧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完善“三级网格、四级平台、五级联动”机制,层层细化目标责任,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督察,通力合作,及时掌握禁烧情况,确保秸秆禁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要加强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基层网格管理重要作用,切实落实责任倒查制和绩效考核制,实现从上到下、横到边、纵到底、全天候、全覆盖的无缝对接管理。三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各街道办事处要强化宣传引导,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以用促进,进一步提升农民秸秆资源化利用好处及焚烧污染危害的认识,全面提高全社会秸秆禁烧和资源化利用自觉性。四要加大处罚力度。严格落实新闻媒体监督、举报受理调查和一线实地巡查“三项措施”并举制度,确保有烟必查,有火必罚。同时,对因焚烧造成人员重大伤亡、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发生严重大气污染事件的,需对当事人进行依法查处,并根据相关规定对责任部门实施上划财力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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