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80793189/2016-0017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河南日报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5-26 | 发布日期:2016-05-2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醉驾入刑已五年,5月25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布消息,2011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5年来全省交警部门共查处酒驾违法犯罪行为265183起,其中醉酒驾驶32122起,酒驾醉驾查处数量已经出现逐年下降趋势。
酒驾入刑以来,全省交警部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间断开展酒驾整治行动,形成了常态化整治机制。各地交警部门严格按照交法规定,用足拘留、吊销证照、罚款、扣分等法律手段,一律顶格处理,严禁降格处理或久拖不决。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明确规定,各地交警部门要把查处酒驾作为交警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日常工作,查处时间从前半夜向后半夜延伸,查处地点从市区向城乡接合部、农村延伸。特别是查获公务人员酒后驾驶、醉驾的,必须在30分钟内向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报告。同时,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酒驾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整治行动的良好氛围。
“5年来酒驾醉驾得到有效遏制,因酒驾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较入刑前大幅下降,公民自觉遵守法律、抵制酒驾醉驾意识提升,‘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成为广泛的社会共识。”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苗雨露说。
酒驾醉驾治理还带动了汽车社会生活观念的巨大变化,直接催生代驾这一新经济业态。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统计显示,酒后代驾约占代驾服务的90%,大大降低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和事故的发生几率。
苗雨露表示,依法治理酒驾醉驾任重道远,稍有松懈将可能反弹,需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下一步,全省警方将继续保持对酒后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严查高压态势,推动将酒驾记录纳入个人诚信机制,努力构建治理酒驾醉驾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位一体”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