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87143/2016-0020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政务督查 | |
发布机构:惠济区食药监局 | 关 键 词:督查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5-27 | 发布日期:2016-05-2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5月26日,市政府督查室主任马运生一行五人到惠济区督查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区政府党组成员申慧,区政府办公室、食药监局、各镇(办)负责同志陪同。
在听取了区政府党组成员申慧关于惠济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并查阅相关资料后,市政府督查组分组对惠济区八个镇(办)食品药品监管所办公用房落实、执法装备配备、工作开展等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对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希望惠济区再接再厉,继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按时完成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任务。就如何做好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区政府党组成员申慧指出: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要进一步强化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发挥其在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中的统筹协调作用。同时,加强区食药监局、发改统计局、财政局、编办以及各镇(办)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实行日例会制度,督促工作落实。6月25日以前,按照时间节点将工作细化为四个阶段,实行日例会制度,各镇(办)每天向区政府汇报办公用房、办公设备、工作制度、工作人员划转等工作进度,区政府将对各镇(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三是加大支持力度,全面落实办公用房。各镇(办)加大支持力度,将各监管所办公用房面积增加到150平方米以上,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装修,进一步配齐办公设备,确保达到规范化建设的标准。四是投入专项经费,配齐执法装备。加大资金投入,高标准配备基本装备、取证工具、快速检测和应急处置等4类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