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80793189/2016-0019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潮河办事处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6-01 | 发布日期:2016-06-0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6年5月23日至30日, 经开区潮河办事处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报账工作陆续有效的展开, 科室工作人员秉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各村报账员上报的收入、支出等原始凭证进行严格审核,对于不规范、手续不健全、开支不明确、内容不真实、违反财务制度的原始单据予以退回,一律不予报销入账,并及时指导纠正,避免下次报账再出现类似错误。
审核人员做到”七不批”:1.不符合开支范围标准的不批;2.原始凭证不规范的不批;3.没有证明人,经办人不批;4.所购物料用途不明或应入库登记而保管员未签字的不批;5.数量、单价、金额不符的不批;6.大额票据未经同意先用后报的不批;7.跨年度的发票不批。
涉及村民利益的各项支出(征地补偿、拆迁补偿、各项惠农资金)必须以存折(单)形式发放,禁止大额现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