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91921630/2016-0022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金水区凤凰台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
文 号:凤办〔2016〕24号 | 成文日期:2016-06-06 | 发布日期:2016-06-06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认真做好我办2016年的城市防汛工作,确保今年安全渡汛,根据《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河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市城市防汛办公室、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办城市防汛工作实际情况,现制定2016年城市防汛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涝、早布置、早准备、早落实,扎实工作,集中精力搞好我办的城市防汛工作,确保城市安全渡汛。
二、城市防汛任务
(一)防汛指挥部要对城市防汛工作加强协调、指导、检查、督促。汛期前要对各村、社区防汛值班情况、物资准备情况、人员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情况,对汛期发现的险情要及时协调处理。
(二)各驻村工作组、社区要对辖区危旧房屋、枯死树木进行登记,采取措施,排除隐患,防止危害事件发生。
(三)各驻村工作组、社区,机关各相关科室要对辖区内居民住房进行全面调查,发现危房及时登记、处理;对辖区道路要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四)各驻村工作组、社区,机关各相关科室要严密监控辖区范围内的排水、泄洪管道进行疏挖、治理。
三、落实防汛物资
防汛器材是战胜洪水、搞好防汛抢险的物资基础,原则上采取发动单位群众,自力更生,就地取材,自筹自组的方法加以解决。各村、社区必须按要求组织好抢险队伍、车辆、沙袋、工具,随时待命调用(见附件1)。对往年准备的防汛物资,要进行认真检查、更换;对准备的防汛物资要妥善保管,以备调用,不得随意挪用。
四、工作要求
(一)各驻村工作组、社区和单位要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不断强化全民、全社会的防汛意识,利用各种形势,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居安思危,常备不懈的思想,积极履行防汛、抗洪义务。
(二)在防汛工作中要切实服从领导,建立防汛机构,明确任务,落实防汛工作岗位责任制,加强组织纪律性,听从指挥,积极参与防汛工作,决不允许各行其是。
(三)各驻村工作组、社区和单位要认真落实防汛物资,明确专人负责,做到各种防汛器材登记入库,摆放整齐。
(四)根据防汛任务,按要求实行领导带班制,做到24小时不离人,按时收听天气预报,做好记录。
(五)加强雨情、汛情险情的传递工作,对上级的指挥要无条件立即执行;对抢险现场的情况,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街道办事处城市防汛办公室。
(六)防汛指挥部将对各驻村工作组、社区和单位的防汛工作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对在防汛工作中出现防汛制度不健全、不听从统一指挥或值班人员中有消极懈怠、玩忽职守、擅自离岗等现象,造成损失的,给予批评。